台“高等法院”的一纸判决,再次撕开了岛内政治已经变得高度司法化和斗争化的现实。

海峡导报报道,历时7年、横跨3届台当局、被民进党反复炒作的所谓“三中案”,最终在台湾“高等法院”判决下,尘埃落定。依据判决马英九最终无罪。这一结果,不只是马英九个人的“惊险过关”,更是民进党一次典型政治追杀的宣告破产。

那么何谓“三中案”?民进党为何执政于“政治追杀”马英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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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缠讼的真相·】——»

2003年台湾修改“广电三法”,要求党政军必须在2005年底前退出媒体经营,当时担任国民党主席的马英九,只能按法律要求处理中视、中广、中影这三家党营媒体的股权,还有国民党中央旧党部大楼。

这笔交易可不是什么“贱卖”,总价超过90亿新台币,里面还包含了50亿的债务承接,买方得真金白银拿出40亿现金,再扛下一堆负债,怎么看都是合规合理的买卖。

更关键的是,早在2014年,台当局“最高检察署特侦组”已经花了9年时间彻查,最后给出“查无不法”的结论,案子早就结了。可民进党一上台,这事儿就变了味。

这七年里,民进党把“讼海战术”玩得明明白白。马英九卸任后遭遇的各类诉讼多达300件,光是受理的就有144件,从泄密到不当得利,五花八门的指控轮番上阵,目的就是耗光他的时间精力、败坏他的名声。

他们心里比谁都清楚,马英九那“廉洁金身”有多硬——穿补丁西装、不碰黑金、不搞特权,连同学找他谋职位都被怼回去,想找他贪腐的实锤比登天还难。

既然抓不到真把柄,就只能拿合规的公务行为开刀,把司法当成打击政敌的工具,这种操作和他们嘴上喊的“民主法治”简直是天壤之别。

«——【·证据凿凿难造假·】——»

民进党折腾了这么久,最终还是没能如愿,核心原因就是法院认证据、讲法理,不是他们想怎么捏造就怎么捏造。台湾“高等法院”的二审判决,把民进党的指控拆得明明白白,三个关键点直接让这场政治追杀无地自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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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身份不成立”。法院查明,马英九在处理“三中”资产和旧党部大楼时,根本没担任任何相关公司的董事,也没参与具体的经营管理。

咱们普通人都懂,要定一个人的“背信罪”,总得先证明他有相应的职务身份、能做出决策吧?可马英九当时的角色只是推动国民党落实“党政军退出媒体”的政策要求,具体交易都是“中投”公司专业人员按流程操作的,连犯罪主体资格都不具备,何谈犯罪?这就像让一个没参与过项目的人承担项目责任,纯属无稽之谈。

其次是“证据全是空”。检方指控马英九“择定买家”“贱卖资产”,可法院查来查去,连具体经办交易的“中投”前董事长张哲琛、总经理汪海清都找不到犯罪证据,更别说没参与具体操作的马英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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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拿中影股权交易来说,当时根本没有其他买家愿意接手,郭台强是唯一合适的人选,交易前还找了会计师做价格评估,完全符合程序;中广股权卖给赵少康,人家可是当时出价最高的买家,怎么看都是公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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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拿不出任何实打实的证据,只靠主观臆断喊“贱卖”,自然过不了司法这关。

最后是“损害不存在”。最讽刺的是,作为交易当事方的国民党,自始至终都不认为自己遭受了损失。旧党部大楼之所以没公开招标,是因为它位于中正纪念堂特定专用区,使用权限受严格限制,还要求买家必须用于公益目的,根本没有其他买家愿意接手,卖给张荣发基金会已经是当时的最佳选择。

中视当时更是每月亏损8000万新台币,用“谁接谁倒霉”来形容都不为过,“中投”能及时出手止损,反而证明了决策的精准。检方凭空算出72亿损失,纯属数字游戏,连当事人都不认可的“损害”,怎么能作为定罪依据?。

«——【·追杀破产的启示·】——»

马英九的无罪判决,不仅是他个人的“惊险过关”,更给民进党一记响亮的耳光,让他们的政治追杀彻底破产。这场持续七年的闹剧,暴露了民进党当局的三大致命问题,也给台湾社会敲响了警钟。

民进党最让人不齿的,就是“双标”到极致的执政逻辑。他们天天喊着“民主法治”,却把司法当成党争的武器,用检调体系对政敌展开“东厂式”追杀;一边指责别人“破坏民主”,一边自己却在制造政治恐怖,让岛内形成“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的寒蝉效应。

拿着放大镜找别人的“莫须有”罪名,却对自己人的腐败视而不见,这种双重标准,只会让越来越多的台湾民众看清他们的真面目。

这些年,台湾经济搞得一塌糊涂,青年低薪、产业外移、民生问题一大堆,民进党拿不出像样的执政成绩,就想靠制造政治对立、炒作司法案件来转移民众视线。

可他们没想到,“三中案”的事实实在太清晰,司法机关没能配合他们的政治操弄,反而用判决揭露了真相。如今赖清德上台没两年,支持率就大幅下滑,只能靠假民调撑场面,这说明台湾民众已经厌倦了无休止的政治内斗,想要的是能改善生活的实在政策,而不是天天看他们搞政治追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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