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潮涌,千帆竞发。衡量一方治理的成败得失,潜藏于经济增长数字背后的价值取向与行动逻辑,往往更为关键。这其中的核心,便是为政者的政绩观。它如同无形的“罗盘”,默默指引着发展路径的选择;也像一杆无形的“标尺”,悄然衡量着施政成效的成色。树立并践行正确的政绩观,绝非虚言,它直接关系到事业的健康持久、民众福祉的切实提升,乃至发展航船能否行稳致远。
实践反复证明,发展观与政绩观密不可分,相互塑造。持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会衍生出相应的发展思路、工作重心和评价标准,最终导向不同的发展结果。当政绩观端正时,谋划和推进工作便能自觉尊重客观规律,立足实际,聚焦于提升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和长期健康度,追求实实在在、可持续的进步。反之,若政绩观出现偏差,则容易滋生急功近利的冲动,可能导致脱离实际的表面文章、寅吃卯粮的短期行为,甚至掩盖问题的数字游戏。这类做法或许能换来一时的“亮点”与“声势”,却往往以透支未来潜力、积累深层矛盾为代价,最终侵蚀发展的根基。因此,树立正确政绩观,是校准发展方向、优化发展模式的关键所在。它要求将注重发展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的宏观要求,内化为每一位领导干部的价值追求和行动自觉,转化为推动创新驱动、产业优化、绿色转型、防范风险等具体工作的持久动力。只有拧紧政绩观的“总开关”,发展的列车才能始终行驶在尊重规律、注重实效、稳健安全的轨道上。
一切发展的根本归宿,在于人,在于最广大民众的福祉。社会经济的任何进步,最终都应体现为民生改善、公平正义与人的全面发展。正确的政绩观,必然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绩观。它要求在任何决策和行动中,始终尊重民众的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开创事业新局面,并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起点和终点。回望来路,那些赢得社会广泛认同和民众真心支持的成就,往往是聚焦于解决民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切实实增进民生福祉的结果。从大幅改善低收入群体生活,到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从努力扩大优质教育、医疗资源供给,到持续优化城乡居住环境、丰富文化服务……这些扎实的成果,之所以能够凝聚起广泛的社会共识与发展合力,正是因为它真切回应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待,让发展成果更公平地惠及大众。树立正确政绩观,就意味着必须将“民众是否满意、是否受益、是否支持”作为衡量政绩的根本标准。它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深入一线、贴近群众,敏锐感知社会需求,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使各项政策与工作更好地体现民意、维护民利。政绩的“温度”与“厚度”,最终要由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来评判。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既需要思想上的高度自觉,也离不开制度的有力护航与实践中的不断锤炼。当前,尤其需要着力匡正几种认识与行为上的误区:一是要克服“唯速度论”的片面思维,不能单纯以经济增长快慢评判优劣,而应全面考量发展的质量、结构、效益与可持续性,注重发展的协调与平衡。二是要杜绝“重显绩、轻潜绩”的短视做法,既要做好那些见效快、看得见的实事,更要以“功成不必在我”的胸襟,甘于投身那些打基础、利长远、惠及后代的潜在之功。三是要力戒“脱离实际、主观决策”的盲目倾向,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深入调研,确保决策与工作符合客观规律和本地实情。四是要防范“见物不见人”的价值偏离,始终将人的发展与福祉置于核心位置。
在实践中落实正确政绩观,需深化理论学习与思想修养,深刻把握发展的本质与目的,夯实为人民创造实绩的思想根基。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更加科学、全面、多维度的工作绩效评估机制,适当加大对民生改善、生态保护、社会治理、风险化解等实际成效的考核权重,引导干部树立长远眼光和务实作风。要强化监督与约束,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发挥舆论监督的积极作用,对热衷形式主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及时纠正、严肃对待。要营造鼓励探索、宽容失误的环境,保护那些敢于负责、锐意进取但因客观原因未能尽善的干部的积极性,激励大家创造经得起时间与实践检验的实绩。
政绩观是发展的“风向标”,也是民心的“度量衡”。在迈向更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征程中,不断校准政绩观,使其深深植根于对发展规律的尊崇和对人民福祉的追求之中,是推动各项事业健康前行的必然要求,也是时代赋予的重要课题。唯有创造出真正符合规律、造福于民、无愧于未来的业绩,才能书写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合格答卷。(张均华)
以发展的远见与民生的温度校准新时代的政绩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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