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hi,我是胖胖。

木心在《素履之往》一书开篇即说:

背德的行为,通常以损害别人的性质来作判断,而忽视其在损害别人之前先已损害了自己,在损害别人之后又继续损害着自己。

当一个人以任何理由否认另一个人的生命价值时,善恶的分野其实已经不再重要了。

重要的是,那个为恶者在起心动念的那一刻,已经悄然完成了一次对自身良知的背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如果事情真如报道所述,我真不知道该用怎样的语言去书写这种恶。

唑吡坦是什么?

胖胖查了一下。

唑吡坦,被列为第二类精神药品管控。

它主要用于严重失眠的短期治疗,作用机制直指中枢神经系统,本就伴随着明确的用药指征、剂量限制和风险提示。

它不是退烧药,不是感冒药,更不是让人安静一点的生活辅助品。

但在这里,被用作了工具。

它本该只能出现在成年人的失眠夜里,却出现在了一个婴儿的血液中。

报道中,也有网友在评论区做了相关的医学普及: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看到这些评论,我心底是有一些愤懑的。

毕竟婴幼儿那么小,肝肾功能尚未发育完全,中枢神经系统极其脆弱,对镇静催眠类药物的耐受与成年人完全不同,即便是成人常规剂量的一小部分,也可能带来不可预测的风险。

任何成年人,都不该擅自给一个不会说话、不会拒绝、不会理解后果的婴儿喂食精神类药物。

人对孩子所犯下的罪,我想也是所有罪行中最不可宽恕的一种。

哪怕你觉得他吵,哪怕你觉得他难带,哪怕你觉得自己只是为了工作好做一点。

再说一句可能显得多余的废话。

带孩子,本来就是你这份工作的全部意义,而不是附加条件。

既然赚这份钱,就不是随便照看一下,不是只要不出事就行,更不是为了让自己省事、省心、省力气。

你一个人既然选择靠照护婴幼儿谋生,就意味着他理应接受一个最基本的前提:

孩子的哭闹、反复、脆弱与不可预测,本身就是这份工作的日常内容,而不是可以被处理掉的麻烦。

如果一个成年人,在面对一个尚不会说话、不会拒绝、不会反抗的婴儿时,内心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照顾,而是如何让他安静下来,如果在疲惫、烦躁或厌倦面前,选择的不是离开这份工作,而是动用药物这种越界的手段,那问题就已经不是工作能力问题,而是良知的底子出了问题。

因为这里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空间。

徐女士表示,事后育儿嫂否认下药,并称自己问心无愧,她已联系律师准备追究责任。

家政公司负责人回应称警方已介入,自己也在等结果,并转述育儿嫂说法:

孩子因生病一直在吃药。

徐女士则称孩子因尿道畸形服用的是小剂量阿莫西林,不可能接触到思诺思这种管控药物。

同日,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

近日接到辖区居民徐某报警,称家中育儿嫂邹某某给其孩子喂食安眠类药物,目前邹某某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没判之前不妄加猜测,这也是对所有人都必要的保护,包括孩子、家属、也包括被指控者。

像现实里也必须承认另一种可能:

真相尚在调查中,医学上也存在药物误用、误食、交叉接触等复杂情形,现在的网络各路媒体都把一切推向保姆一方的倾向,但最终司法要对证据负责。

警方用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作结,意味着关键证据链、动机、手段、剂量、来源都仍需要被核实。

所以,胖胖在这里的一切判断,也只能建立在目前公开的媒体报道之上。

真相如何,最终要交由证据、程序与法律来确认,这一点无论情绪多重,都不该被绕开。

但即便把一切情绪收起,只谈最朴素的常识,也依然绕不过一个无法回避的底线问题。

家庭照护,从来不是一份普通意义上的劳务交换。

在这个场景里,婴幼儿处在一种近乎绝对弱势的位置,他们无法表达不适,无法拒绝指令,也无法对伤害进行事后指证,而照护者,则天然拥有近乎无限的接触权——接触身体、接触生活节奏、接触睡眠、饮食,甚至接触生命最脆弱的时刻。

这种接触权,是一种用信任背书的隐形授权。

胖胖早些年从事早教工作时,也曾亲眼见过一些家庭与保姆之间极度信任的关系:

雇主会放心地邀请对方一同出行旅游,保姆也会带着孩子回自己家中短住、游玩。

在这些关系里,信任不是口头承诺,而是一次次把最重要的东西交到对方手里的选择。

可也正因为如此,一旦这种信任被滥用,它带来的就绝不只是服务纠纷那么简单。

那可能是一生的损伤,甚至是一条命。

问题的核心,从来不只是有没有故意,也不只是结果严不严重,而是:

当把如此巨大的接触权,交到个体手中时,是否真正建立起了足以约束人性的边界?

当悲剧发生时,我们究竟是在追责,还是在事后才发现,自己曾把一切安全,都押在了希望对方是个好人之上?再说这可能吗?

孩子是无法为自己承担任何风险,他们只能被保护,或者被辜负。

而这,正是这类行业最棘手的问题之一。

这就是为什么我总觉得,很多人把家政服务只停留在服务,支出这几块,但这个行业远远不止于此。

7600元26天确实是家庭的一笔消费支出,但对应的其实也是一种高风险的信任转移。

你把家门钥匙交给了陌生人,把孩子交给了陌生人……然后期待一切都靠对方的自律与善意来撑住。

对,人当然可以善良,但对人性的判断不能只靠祈祷。

所以,家政机构在这类事件里到底该承担什么责任,我觉得真的值得被放到台面上公开谈清楚。

哪怕,最终查明并非故意下药,只要照护环节存在明显失范,机构的审查、培训、管理都不该一句我不清楚就自动免责。

司法实践与相关普法也反复强调过,家政服务公司作为居间或服务提供方,对从业人员的资质、健康与基本从业规范负有合理限度内的审查义务,如果在过错范围内造成损害,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说白了还是那句话,对孩子的照护行业,不能只停在陌生人的道德押注。

押赢了,是运气,押输了,是灾难。

育儿嫂、月嫂、家政从业者里,确实有大量认真、善良、专业的人,很多人背着沉重生活,在别人家里熬夜抱娃、喂奶、洗衣、收拾烂摊子,靠的是体力、耐心和良心,这都是胖胖亲眼见过的。

而那些该被拎出来审视的,我想还是那些把照护当作工作任务的人,是那些把人命当作效率的人,还有,是那些把风险外包给雇主、把责任推给个体、把监管当成摆设的机构以及灰色链条。

一个行业能做到规范,是需要靠种种的制衡,让最坏的那个人也做不了坏事,有了制度、约束,行业的信任背书才撑得起来。

回到事情本身,我想,最终的关键事实链条要讲清楚:

是否喂食、喂食何种药物、剂量与频次、药物来源与获取路径、是否存在同类受害情况。

另一点,是家政机构不能只在舆情里等结果,而应当自证其基本管理尽责:

人员背景、健康状况、培训记录、上岗规范、突发情况处置流程。

除此之外,要解决的问题就剩下监管与行业规则如何落地:

当家政服务越来越成为城市家庭的基础设施,它就不该继续停留在低门槛、高信任、弱约束的状态。

孩子,无论如何不该成为任何人的工作难度,也不该成为任何人的试错成本。

在一个正常的行业里,成年人对婴儿的每一次触碰,都应该带着一点点怕——怕伤着,怕错着,怕自己配不上那份被托付的信任。

而如果连怕都没有了,那就不是停留在服务问题那么简单了,那是人出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