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请假奔丧被逼离职,公司拒赔社保,仲裁开庭在即
李女士在常熟一家公司做文员,去年七月她祖母去世,她向直属经理和本地人事部门请了五天假,口头商量好之后买了票,坐上高铁,却在车上接到总公司法人林先生的电话,对方直接说不准请假,还让她要么自己离开公司,要么等着被开除,她请求说办完事情回来再处理,但林先生根本不听,只说如果不走就等着被辞退。
她回家以后就没再去公司上班,委托律师寄出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经济赔偿金并补缴社保,公司起初完全不理睬,拖到八月底才结清欠薪,但拒绝支付赔偿金和社保费用,她只得申请劳动仲裁,去年十二月常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此案,开庭时间安排在2026年1月29日。
公司方面的表态值得玩味,林先生公开提出“谁家爷爷奶奶不过世”的说法,试图将丧假轻描淡写,这种观点显然有失公允,虽然法律未强制规定必须批准丧假,但允许员工请事假进行协商,更何况《民法典》明确要求尊重社会公序良俗,该公司既无考勤制度也无监控记录,却指责该员工上班时间懈怠,实属倒打一耙。
其实这件事早有苗头,林先生之前就想把她从文员岗位调到销售岗位去,她没有同意,这次趁着她回家奔丧,就直接逼她离职,这不是巧合,而是算准了这个时候人最脆弱、最容易被人拿捏,这种操作说白了就是利用人伦当工具,用情感弱点来压员工,根本不是管理,只是欺负人。
公司一年多没给她交社保,入职时人事提过这事,但她当时不太明白,也没多问,现在想补缴,公司坚决不同意,这明显违反《社会保险法》,因为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社保,他们不仅一直不交,还拒绝补缴,这是持续侵权的行为。
分公司那边管理得比较宽松,连WiFi都没有设置,考勤全靠员工自觉,表面上看是工作环境自由,其实是公司有意不留下记录,方便以后推卸责任,像文员李女士这样职位不高、缺乏资源、也没有人支持的员工,往往成为公司优先清理的对象,类似的情况这几年很常见,不少小公司都这样做,员工表达不满时,老板只会回应说员工不懂规矩。
案子快开庭了,时间刚好在春节前,大家都在忙着过年,可能顾不上这事,要是判得不好,更多人就不敢去维权了,要是判赢了,也能让其他被欺负的员工更有底气,至少说明法律不是摆着看的,就算你只是个小职员,也有权利站出来讲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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