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离休干部属于“现役军人”,这是板上钉钉毋庸置疑的。有些人说了,军队干部离休了,就不是军人了,显然是误解了离休的概念。
“离休”的字面意义,就是“离职休养”。离职休养与退职休养,有着本质的区别。退职休养就是退休,军人退休后,就不是军人了(虽然与军队有着一定的关联),但他们已经是老百姓了。离职休养就是离休,是离开原来单位原来职位后休养,这种离职休养并没有离开军队,他们还是军队的一员,一直享受现役军人的各种待遇。
有人可能不理解,既然已经离职了, 不发军装了(每年发制装费),就已经不是军人了。他们只是享受军人待遇,实质上也应该是老百姓了吧?
这种理解是不正确的。当年国家之所以设置一个“离休”的待遇,就是留给那些建国前参加革命,为新中国建立奋斗的功臣。他们到了退休年龄,离开原有岗位,但他们曾经享受的所有待遇不变,身份(军队干部)不变。与在岗的干部相比,只有一个条件不一样,就是离休了,就不再晋升职务(包括军衔),但与在岗的同职务的干部一样,按时同步上调工资。
军队离休干部属于现役军人,所有待遇和现役军人相同,毫无二致。举个大家都通俗易懂的例子,大家都明白了。
军人在部队到了一定职务后,家属才可以随军,这是部队的硬性规定。像一些干部在农村娶妻生子,但由于职务原因,两地分居,天各一方。只有提拔到了营级干部后,家属就能随军了,同时也能够在部队当地找工作。这是国家对现役军人的优待和照顾。
离休干部虽然不存在家属随军问题,原因是离休干部的家属都在身边。即使原来不在一个地区,但离休后肯定能够在一起生活。所以,家属随军问题,开始并不是老干部离休时的主要问题。
但凡事总有例外。有的老干部的老伴走得早,老干部后来又娶了老伴,后老伴有的来自农村,没有工作,没有城市户口。这时候,军队离休干部的“现役”的优势,就发挥出来了。
军队离休干部如果后来的老伴没有城市户口,结婚之后可以把户口“农转非”,落到离休干部的所在地,无论是北京还是上海,都能正常落户,这是政策,没有制约条件,因为她们是现役军人的妻子。另外,离休干部后老伴还能享受军队干部家属的所有待遇:公费医疗、遗属(老干部不在了)待遇、各种补贴和免费医疗等等。
从以上条件可以看出,军队离休干部属于现役军人,不是说说而已,而是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各种国家和军队的政策待遇和优惠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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