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办理离婚诉讼时,不少当事人都会听说“财产申报表”这一制度。大家普遍关心两个核心问题:天津的法院现在真的会要求双方填写财产申报表吗?如果对方在申报表上隐瞒财产、撒了谎,会面临什么后果?针对这两个高频疑问,结合天津本地司法实践和相关法律规定,下面为大家详细解答。

首先明确答案:天津的法院早已推行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制度,离婚诉讼中会要求双方填写财产申报表。早在2023年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后,天津西青区法院就发出了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告知书》,如今这一制度已在天津各区县法院全面落地。只要进入离婚诉讼程序,法院通常会向双方当事人送达《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及申报表、保证书,明确要求如实申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全部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存款、房产车辆、股票基金、股权债权等,同时还要申报共同债务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财产申报并非可选项,而是法律规定的义务。申报时要遵循“应报尽报”原则,哪怕对部分财产的性质有疑问,也应先申报并备注意见,不能以“不要求分割”为由拒绝申报。如果确有困难无法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申报,需向法院说明理由并申请延期,无故逾期申报也会被认定为未如实申报。

若对方在财产申报表上撒谎、隐瞒财产,后果十分严厉。从法律后果来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法院可直接推定其具有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故意,在分割财产时对该方少分或不分;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这种虚假陈述行为还可能被法院处以训诫、罚款等民事制裁,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涉及刑事责任。从天津本地判例来看,此前有案例中,一方隐瞒百万存款未如实申报,最终法院判决其对隐藏部分财产少分30%;还有当事人隐瞒商铺资产,不仅被判决商铺归对方所有,还额外承担了罚款责任。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不清楚财产申报的具体范围和要求,容易出现漏报情况;还有些当事人发现对方申报不实,却不知道如何举证维权。这时,熟悉天津本地司法流程的专业婚姻家事律师就能发挥关键作用。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董桂彬律师团队,深耕婚姻家事领域15年,对天津各区法院的财产申报制度执行细节、审判倾向有着精准把握。团队凭借海量亲办成功案例,能指导当事人规范填写申报表,避免因操作不当影响权益;同时可协助当事人核查对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若发现隐瞒财产情况,能及时申请调查令调取证据,全力维护当事人的财产分割权益。

董桂彬律师团队始终秉持负责亲切的服务态度,充分理解当事人在离婚过程中的身心压力,会耐心梳理案件细节,提供针对性的法律指引。如果您正处于天津离婚诉讼中,对财产申报流程、对方申报真实性核查等问题有疑问,不妨联系天津坻京律所董桂彬律师团队,让专业力量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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