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的夏天,黏糊糊的,像一块化不开的麦芽糖。
厂里的喇叭还在放着《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女声高亢嘹亮,可我心里头,却是一片坟地。
桌上放着一张叠得整整齐齐的信纸。
是苏梅留下的。
字还是那么娟秀,跟她的人一样。
“卫东,我走了。别找我。”
就这么几个字,连个标点都吝啬。底下没有落款,但我认得,那墨水洇开的痕迹,是她写字时习惯性停顿留下的。
我把信纸翻来覆去地看,想从那几个干巴巴的字里,再榨出点什么信息来。
比如,她去了哪。
比如,她跟谁走的。
比如,她到底有没有那么一丁点,哪怕一丁点,想过我和小兵。
可什么都没有。
就像她走的时候一样,干干净净,把她在这个家里所有的痕迹都抹掉了。她的衣服,她的照片,甚至那把她宝贝得不行的梳子,全没了。
屋里空荡荡的,只有一股散不去的雪花膏味儿,那是她的味道。
三岁的儿子李小兵,正坐在小板凳上,拿一根筷子敲着搪瓷碗,敲得“当当”响。
他见我回来,咧开没牙的嘴笑,口水顺着下巴流下来。
“爸,妈呢?”
我喉咙里像堵了团棉花,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心口那地方,被人拿钝刀子,一刀一刀地割。
我走过去,把他抱起来。小小的身子,软乎乎的,带着一股奶腥味。
“妈……妈出远门了。”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沙哑得像被砂纸磨过。
小兵不懂“出远门”是什么意思,他只知道妈妈不见了。他把脸埋在我脖子里,开始小声地哭。
那哭声,像一根针,扎在我最疼的地方。
我抱着他,在屋里一圈一圈地走,像一头被困在笼子里的野兽。
窗外,邻居王婶探出个脑袋。
“卫东,苏梅呢?下午看见个穿的确良衬衫的男人,开着小汽车把她接走了,是娘家来人啦?”
王婶的大嗓门,穿透了整栋筒子楼。
我感觉整栋楼的耳朵,都贴在了我家的墙上。
我的脸,火辣辣地烧。
“是,是娘家来人了。”
我几乎是咬着牙,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
关上门,我背靠着门板,抱着小兵,一点点滑坐在地上。
小汽车。
的确良衬衫。
我懂了。
是厂办新来的那个大学生,姓陈。叫陈建社。
长得白净,戴个金丝眼镜,说话总是慢条斯理,引经据典。苏梅喜欢跟他聊天,说他有文化。
我呢?
我就是个臭开车的,一身的机油味,除了会摆弄那些铁疙瘩,屁都不懂。
苏梅不止一次地抱怨,说嫁给我,就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以前我总笑着哄她,说牛粪有营养。
现在我才明白,鲜花,终究是嫌牛粪脏的。
小兵在我怀里睡着了,眼角还挂着泪珠。
我看着他熟睡的脸,心里那股被掏空的绝望,忽然就被一种滚烫的东西填满了。
是恨。
也是一股子狠劲。
苏梅,你走了,把这个家扔给我了。
行。
我李卫东,就算是用牙咬,用背扛,也得把小兵拉扯大。
我倒要看看,离了你,我们爷俩是不是就活不下去了。
那晚,我第一次学着和面。
白色的面粉,在我手里变成了一坨坨黏糊糊的疙瘩,怎么也弄不成形。
小兵饿得直哭。
我手忙脚乱,最后只能给他冲了一碗奶粉。
他喝着奶,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我。
“爸,我想妈。”
我的眼泪,“唰”地一下就下来了。
一个大男人,三十来岁,蹲在厨房的地上,哭得像个傻子。
我不能倒。
我对自己说。
我倒了,小兵怎么办?
日子,就这么硬着生生地往下过。
厂里的风言风语,像苍蝇一样,嗡嗡地围着我。
“听说了吗?李卫东家那口子,跟人跑了。”
“啧啧,看着挺老实的一个女人,没想到啊。”
“还不是李卫东没本事,一个司机,能留住什么人?”
这些话,像刀子,一下下往我心上捅。
我假装听不见。
上班,我把头埋进机器里,机器的轰鸣能盖过一切声音。
下班,我骑着那辆二八大杠,飞一样地往家冲。
我要去接小兵。
幼儿园的阿姨看我的眼神,都带着同情。
小兵瘦了,也变得不爱说话。
别的小朋友都有妈妈接,就他没有。
有一次,一个小胖子抢他的玩具,骂他是“没妈的野孩子”。
小兵冲上去,一口就咬在了那小胖子的胳膊上,死不松口。
我被叫到幼儿园,给人赔礼道歉,点头哈腰。
回家的路上,小兵坐在自行车后座,一声不吭。
到了家,他才抬起头,眼睛红红地问我。
“爸,他们为什么说我没妈?我妈不是出远门了吗?”
我蹲下来,看着他那双清澈又委屈的眼睛。
谎言,像一个脓包,被他这句话给戳破了。
疼,钻心。
“小兵,”我摸着他的头,一字一句地说,“你妈……她可能不回来了。但是你记住,你有爸。爸在,谁也欺负不了你。”
那天晚上,小兵发了高烧。
我抱着他,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厂里的医务室跑。
夜里的风,凉得刺骨。
小兵在我怀里,烧得像一团火。
他迷迷糊糊地喊:“妈……妈……”
我的心,碎成了一片一片。
苏梅,你听见了吗?
你儿子在叫你。
你在那个男人的怀里,睡得安稳吗?
从那天起,小兵再也没提过“妈妈”两个字。
他好像一夜之间就长大了。
会自己穿衣服,自己吃饭。我下班晚了,他会搬个小板凳,坐在门口等我。
看到我,就跑过来,帮我拿手里的东西。
那么小一点的人儿,懂事得让人心疼。
我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小兵身上。
别人下班了,喝酒,打牌。
我回家,给他做饭,洗衣服,检查作业。
厂里发的布票,我全都攒着,给他做新衣服。我自己,一年到头就那两件洗得发白的工装。
肉票紧张,我就把自己的那份省下来,红烧了,看着他一口一口吃掉。
他吃得满嘴是油,抬头冲我笑。
那一刻,我觉得什么都值了。
时间过得真快。
一晃,十年就过去了。
1996年。
改革的春风,吹遍了神州大地。
我们这个老旧的国营厂,也快要被吹散架了。
下岗的名单,一批一批地下来。人心惶惶。
我倒是不怕。
我开车的技术,到哪都饿不死。
小兵也长大了,成了个半大小子。
一米七五的个头,比我还高了。学习成绩在班里名列前茅,是我的骄傲。
只是性子有点冷,不爱说话。
我知道,这跟我有关系。
这些年,我既当爹又当妈,脾气越来越糙,耐心也越来越少。
有时候他作业做错了,我急了,也会吼他,甚至动手。
打完了,看着他倔强地不肯哭的脸,我又后悔得想抽自己嘴巴。
我们的日子,就像那辆吱呀作响的二八大杠,虽然破旧,但还是一天一天地往前走。
我以为,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我和小兵,两个人,相依为命,挺好。
苏梅这个名字,已经被我埋在了记忆的最深处,上面落满了灰。
我以为我早就忘了。
直到那天。
那是一个周末的下午,我正在院子里修车,满手的油污。
一辆黑色的桑塔纳,悄无声息地停在了我们这栋破旧的筒子楼下。
这年头,桑塔纳可是稀罕物。
街坊邻居都伸长了脖子看。
车门打开,下来一个男人。
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头发梳得油光锃亮,手里还夹着个大哥大。
他抬头看了看我们这栋楼,眉头微微皱了一下,似乎在嫌弃这里的破败。
然后,他的目光,落在了我身上。
我当时没在意,低头继续拧着螺丝。
直到他走到我面前,一股淡淡的古龙水味飘了过来。
“请问,您是李卫东师傅吗?”
声音很客气,但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味道。
我抬起头,眯着眼打量他。
十年了。
岁月在他脸上留下了痕ঠি迹,眼角有了细纹,但那副金丝眼镜,那副斯文败类的模样,还是一点没变。
陈建社。
我手里的扳手,“哐当”一声掉在了地上。
我血液里所有的恨,所有的屈辱,所有的不甘,在那一瞬间,全都冲上了头顶。
我的拳头,捏得咯咯作响。
我死死地盯着他,眼睛里能喷出火来。
他被我看得有点不自在,往后退了半步,推了推眼镜。
“李师傅,别误会,我没有恶意。”
没有恶意?
我心里冷笑。
你抢了我的老婆,毁了我的家,现在跑到我面前来说没有恶意?
“你来干什么?”
我的声音,像是从冰窖里捞出来的。
“滚。”
我不想跟他多说一个字。
我怕我忍不住,一拳打烂他那张小白脸。
他似乎早就料到我会是这个反应,脸上没什么意外的表情。
他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一个厚厚的信封,递了过来。
“李师傅,这里是五万块钱。我知道,这些年你一个人带孩子不容易,这点钱,算是我和……和苏梅的一点补偿。”
五万块钱。
在1996年,那是一笔巨款。
够在这座小城里,买一套不错的房子了。
我的心,被这五个字狠狠地刺了一下。
补偿?
我十年的辛苦,我儿子十年没有母爱的童年,是这五万块钱能补偿的吗?
羞辱。
这是赤裸裸的羞辱。
我一把抢过那个信封,当着他的面,撕了个粉碎。
红色的钞票,像雪花一样,纷纷扬扬地飘了一地。
“拿着你的臭钱,给我滚!”
我指着他的鼻子,破口大骂。
“你告诉苏梅那个,我李卫东就是穷死,饿死,也不会要她一分钱!”
我的吼声,引来了不少看热闹的邻居。
他们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陈建社的脸,一阵红一阵白。
他大概没受过这种当众的羞辱,显得有些狼狈。
他弯下腰,想去捡地上的钱。
我一脚踩在一沓钞票上,用沾满油污的鞋底,狠狠地碾了碾。
“别碰,脏。”
我说。
他僵在那里,抬头看着我,眼神复杂。
有愤怒,有尴尬,还有一丝……我看不懂的东西。
“李卫东,你非要这样吗?”
他叹了口气,声音里竟然有了一丝疲惫。
“我不是来跟你吵架的。”
他顿了顿,说出了一句让我如遭雷击的话。
“苏梅……她快不行了。”
我脑子里“嗡”的一声,一片空白。
什么?
快不行了?
那个为了荣华富贵,抛夫弃子的女人,快不行了?
我看着陈建社,想从他脸上找出一丝撒谎的痕迹。
可是没有。
他的眼神,是沉重的。
“肝癌,晚期。”
他一字一顿地说。
“医生说,没几天了。”
我的心,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地攥住了。
疼。
说不清是为什么疼。
是对那个曾经爱过的女人的怜悯?还是对自己这十年坚持的嘲讽?
我不知道。
我只觉得,这个世界,的荒唐。
“她想见见小兵。”
陈建社看着我,眼神里带着一丝恳求。
“就一眼,行吗?”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一个声音从我身后响起。
“爸,他是谁?”
是小兵。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到了我身后。
他背着书包,穿着洗得发白的校服,眼神冷冷地看着陈建社,和地上的钱。
那一瞬间,我慌了。
我怕他知道真相。
我怕他那颗已经伤痕累累的心,再被划上一刀。
“没事,一个问路的。”
我挡在小兵身前,想把陈建社推走。
可陈建社却绕过我,径直走向小兵。
他蹲下身,想让自己看起来更有亲和力。
“你就是小兵吧?长这么大了。”
他脸上挤出一个笑容,比哭还难看。
“我是你……你妈妈的朋友。”
小兵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我没有妈妈。”
他的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像一把锤子,狠狠地砸在我和陈建社的心上。
陈建社的笑容,僵在了脸上。
我看到他的眼圈,红了。
“小兵,别这么说。”
他声音沙哑。
“你妈妈……她很想你。”
“是吗?”
小兵冷笑一声,那表情,不像一个十四岁的孩子。
“她想我的时候,我在发高烧,我爸抱着我跑了几里路去医院。”
“她想我的时候,我在学校被人骂是野孩子,跟人打架,打得头破血流。”
“她想我的时候,我爸为了给我交学费,大半夜去帮人拉货,累得吐血。”
“她这十年,在哪里?”
“现在,她快死了,想起我了?”
“她凭什么?”
小兵的每一句话,都像一把刀,插进陈建社的胸膛。
也插进了我的胸膛。
我从来不知道,他心里,原来藏了这么多的怨,这么多的痛。
我一直以为,他已经忘了。
原来,他只是把伤口藏了起来,藏得谁也看不见。
陈建社被问得哑口无言。
他站起身,踉跄了一下,脸上血色尽褪。
“对不起。”
他喃喃地说。
“是我们对不起你们。”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塞到我手里。
“这是医院的地址。如果你……如果你们改变主意,随时可以来。”
说完,他逃也似的上了车,发动了那辆黑色的桑塔纳,仓皇而去。
院子里,只剩下一地狼藉的红色钞票,和我们父子俩,相对无言。
邻居们也识趣地散了。
我弯下腰,一张一张地,把那些钱捡起来。
不是为了要。
只是觉得,就这么让它被风吹走,被车压烂,太扎眼。
小兵默默地帮我一起捡。
捡完了,我把那叠又脏又皱的钱,塞回那个破烂的信封里。
“爸。”
小兵忽然开口。
“我不想去。”
我看着他。
他的眼睛里,是与年龄不符的坚定和冷漠。
“我没有妈妈。”
他又重复了一遍。
“我只有你。”
我伸出手,想摸摸他的头,却发现自己的手,抖得厉害。
我把他拉进怀里,紧紧地抱着。
“好,我们不去。”
我说。
“爸陪着你。”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我在床上翻来覆覆去,脑子里全是苏梅的影子。
我想起我们刚结婚的时候。
她穿着红色的嫁衣,笑得比天上的月亮还好看。
她说,卫东,这辈子我就跟你了。
我想起她怀着小兵的时候。
她挺着大肚子,在灯下给我织毛衣,脸上是幸福的光。
她说,卫...东,等孩子生下来,你教他开车,我教他读书。
我想起她抱着刚出生的小兵。
她小心翼翼地,像是捧着一件稀世珍宝。
她说,卫东,你看,我们的儿子,多好看。
那些画面,一幕一幕,像是放电影一样,在我眼前闪过。
那么真实,又那么遥远。
我恨她。
我恨她的背叛,恨她的绝情。
可是,当我知道她快要死了的时候,我心里那座用恨意垒起来的墙,好像……塌了一角。
她毕竟是小兵的亲生母亲。
血缘,是这世界上最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如果,我们真的不去。
将来小兵长大了,懂事了,他会不会后悔?
他会不会怨我,怨我剥夺了他见母亲最后一面的机会?
我不敢想。
第二天,我请了假。
我揣着那张名片,一个人去了市里最好的医院。
住院部顶楼,是特护病房。
我站在病房门口,透过玻璃窗,看到了苏梅。
她躺在病床上,身上插满了管子。
曾经那么爱美的一个人,现在,头发枯黄,面容憔...悴,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
如果不是那眉眼间还有几分熟悉的轮廓,我几乎认不出她来。
陈建社坐在床边,正在给她削苹果。
他的动作很慢,很仔细。
削好了,他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用牙签插着,喂到她嘴边。
苏梅摇了摇头,没有吃。
她的眼睛,一直望着天花板,空洞,没有焦距。
我不知道自己站了多久。
直到一个护士走过来,问我找谁。
我才像从梦里惊醒一样,仓皇地转过身。
“我……我找错地方了。”
我落荒而逃。
走出医院,外面的阳光刺得我睁不开眼。
我点了一根烟,猛吸了一口。
烟雾缭绕中,我好像做了一个决定。
晚上,我炒了两个小菜,开了一瓶白酒。
小兵放学回来,看到桌上的酒,愣了一下。
“爸,今天什么日子?”
“没什么日子。”
我给他盛了碗饭。
“坐下,陪爸喝两杯。”
他没说什么,默默地坐了下来。
我给他也倒了一点。
“尝尝,是男人,就得会喝酒。”
他端起酒杯,抿了一小口,立刻被呛得满脸通红,咳个不停。
我看着他,笑了。
那是这几天来,我第一次笑。
“爸,你是不是有心事?”
小兵一边咳,一边问我。
我点了点头。
“小兵,关于你妈的事……”
我话还没说完,他就打断了我。
“爸,我说了,我不想去。”
他的语气,很坚决。
“我知道。”
我给他夹了一筷子菜。
“爸不逼你。”
我喝了一口酒,辛辣的液体滑过喉咙,烧得我心里一阵滚烫。
“爸就是想跟你聊聊。”
“小兵,你恨她吗?”
我问。
他沉默了。
良久,他才点了点头。
“恨。”
“我也恨。”
我说。
“我恨不得她从来没有出现过。”
“可是小兵,她是给了你生命的人。这一点,谁也改变不了。”
“她做错了事,她要为自己的错付出代价。现在,老天爷在收她了。”
“爸在想,我们是不是……应该去送她一程?”
“不是为了原谅她。”
我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说。
“是为了我们自己。”
“爸不希望你心里,一辈子都揣着这个疙瘩。爸希望你,能放下。”
“把她还给过去。然后,我们爷俩,好好地过我们的日子。”
小兵低着头,一言不发。
我也不知道他听进去了没有。
那晚,我们爷俩喝了很多。
最后,他趴在桌子上,醉得不省人事。
我把他背回房间,给他盖好被子。
看着他沉睡的脸,我心里五味杂陈。
儿子,爸能为你做的,只有这么多了。
剩下的路,要靠你自己去走,去选择。
第二天,是周六,小兵不用上学。
他起床的时候,我正在厨房做早饭。
他走进来,站在我身后。
“爸。”
他叫了我一声。
“嗯?”
我回头。
“我们……去看看她吧。”
他说。
声音很轻,但很清晰。
我手里的锅铲,停在了半空中。
眼泪,毫无预兆地涌了上来。
我的儿子,长大了。
我们还是去了那家医院。
我把那个装钱的信封,带上了。
在病房门口,我们又见到了陈建社。
他看到我们,先是一愣,随即脸上露出了难以置信的惊喜。
“你们……你们来了。”
他有些语无伦次。
我没理他,径直推开了病房的门。
小兵跟在我身后,脚步有些迟疑。
病床上的苏梅,好像听到了动静,缓缓地转过头。
当她的目光,落在小兵身上时,那双原本黯淡无光的眼睛里,瞬间迸发出了一道光。
她的嘴唇,哆哆嗦嗦地动了动。
“小……小兵……”
声音微弱得几乎听不见。
小兵站在原地,没有动,也没有说话。
他就那么站着,像一尊雕塑。
苏梅挣扎着,想从床上坐起来。
陈建社赶紧过去扶她。
“你……你长这么高了……”
苏梅的眼睛,一刻也舍不得离开小兵的脸。
眼泪,顺着她干枯的眼角,滑了下来。
“对不起……对不起……”
她不停地重复着这三个字。
小兵还是没有反应。
我走到床边,把那个信封,放在了床头柜上。
“钱,我们不要。”
我看着陈建社,平静地说。
“我们来看她,不是为了钱,也不是为了原谅。”
“只是为了给我儿子一个交代。”
然后,我转身对小兵说:
“小兵,你想说什么,就说吧。不想说,我们就在这儿站一会儿。”
“这是你跟她之间的事,爸不干涉。”
说完,我退到了一边。
病房里,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只有仪器发出的“滴滴”声,和苏梅压抑的、痛苦的喘息声。
过了很久,很久。
久到我以为小兵不会再开口了。
他忽然往前走了一步。
他看着病床上的那个女人,那个给了他生命,却又缺席了他整个童年的女人。
他的嘴唇,动了动。
我以为他会质问,会咒骂,会发泄他积攒了十年的怨恨。
可他没有。
他只是轻轻地,叫了一声:
“妈。”
就这一个字。
苏梅整个人,都崩溃了。
她放声大哭,哭得撕心裂肺,上气不接下气。
陈建社在一旁,手忙脚乱地给她顺气,眼泪也跟着往下掉。
小兵叫完那一声,就转过身,走出了病房。
我跟了出去。
走廊里,他背对着我,肩膀一耸一耸的。
我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背。
他猛地转过身,扑进我怀里,像个孩子一样,嚎啕大哭。
他把这十年来,所有的委屈,所有的思念,所有的痛苦,都哭了出来。
我抱着他,任由他的眼泪,打湿我的衣襟。
我知道,从今天起,他心里的那个结,解开了。
我们没有再回病房。
临走前,我隔着玻璃,往里看了一眼。
陈建社握着苏梅的手,正在跟她说着什么。
苏梅已经不哭了,她看着门口的方向,脸上,竟然带着一丝……微笑。
那是一种解脱的,满足的微笑。
或许,对她来说,这就够了。
回家的路上,夕阳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爸。”
小兵忽然说。
“嗯?”
“以后,我们好好过日子。”
“好。”
我笑着说。
“我们爷俩,好好过日子。”
三天后,陈建社又来了一次。
是来送苏梅的骨灰盒的。
他说,苏梅临走前交代,要把她葬回老家。
他来,是想问问我,要不要让小兵去送一程。
我把选择权交给了小兵。
小兵想了想,说:“让她安安静静地走吧。”
陈建社没有强求。
他把一个存折递给我。
“这里面,是二十万。”
他说。
“不是给你的,是给小兵的。是苏梅留下的,她这些年,靠做服装生意,也攒了点钱。”
“她说,她对不起孩子,这是她唯一能为他做的了。”
“密码是小兵的生日。”
我看着那个存折,没有接。
“李卫东,你听我说完。”
陈建社的表情,前所未有的严肃。
“我跟苏梅,这些年,过得并不好。”
“我们当年,是一起去了深圳。刚开始,确实风光了一阵子。可是生意场上的事,哪有那么容易。”
“我们赔过,赚过,被人骗过,也跟人红过脸。她一个女人,跟着我,吃了很多苦。”
“她常常一个人,半夜里偷偷地哭。我知道,她想你们。”
“她不敢回来。她说她没脸回来。”
“后来,我们有了点钱,生活好起来了。可她的身体,也垮了。”
“查出肝癌的时候,她第一个念头,就是回来见小兵。”
“她说,她这辈子,最对不起的人,就是你们父子。”
陈建社说完,深深地看了我一眼。
“钱,你收下吧。算是我……替她赎罪。”
“小兵要上大学,要花钱的地方多着呢。别因为你的那点骨气,耽误了孩子的前程。”
他把存折,硬塞到我手里,转身就走了。
这一次,他没有再回来。
我拿着那个存折,在院子里站了很久。
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原来,那个光鲜亮丽的男人背后,也有他的辛酸。
原来,那个狠心绝情的女人心里,也有她的悔恨。
生活,从来都不是非黑即白。
我把存折给了小兵。
把陈建社的话,原原本本地告诉了他。
小兵拿着存折,沉默了很久。
最后,他说:“爸,这钱,我们先存着。等我以后考上大学,就当是……她给我出的学费吧。”
我点了点头。
这样,也好。
这件事,就像一颗投入湖面的石子,虽然激起了巨大的涟呈,但湖面,终究还是会恢复平静。
我们的生活,回到了原来的轨道。
我依旧每天上班,下班,给小兵做饭。
小兵依旧每天上学,放学,挑灯夜读。
只是,我们父子之间的气氛,好像比以前更融洽了。
他会主动跟我聊学校里的事。
我也会跟他开几句不好笑的玩笑。
那个夏天,小兵中考,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考上了市里最好的高中。
拿到录取通知书那天,我高兴得喝了半斤白酒。
我拉着他的手,一遍遍地说:“好小子,给爸争气!给爸争气!”
他看着我,笑了。
那是他这十年来,笑得最灿烂的一次。
高中三年,他住校,一个星期才回来一次。
每次回来,都瘦一圈,但也更成熟了。
我们的话,不多。
但每次他走的时候,我都会给他塞上几百块钱,和一兜子洗干净的水果。
他什么都不说,只是默默地接过去。
我知道,他懂。
1999年,小兵参加高考。
他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名牌大学。
我们那个破旧的筒子楼,出了一个大学生,成了天大的新闻。
厂长亲自到我家来,送上了两千块钱的奖金。
街坊邻居,都跑来道贺。
我看着那个被人群围在中间,虽然有些腼腆,但眼神里充满了自信和光芒的儿子。
我的眼眶,又湿了。
这十几年,所有的苦,所有的累,所有的委屈。
在这一刻,都烟消云散。
值了。
的值了。
送小兵去北京上学那天,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坐火车,第一次出远门。
我把他安顿在宿舍,给他铺好床,买了新的生活用品。
临走的时候,我把他拉到一边,把家里所有的积蓄,都塞给了他。
“到了外面,别省着。该吃吃,该喝喝,别委屈自己。”
“钱不够了,就跟爸说。”
“跟同学好好相处,别总板着个脸。”
我絮絮叨叨,像个老妈子。
他一直安静地听着。
最后,他给了我一个拥抱。
“爸,你放心吧。”
他说。
“我会照顾好自己的。”
“你……也照顾好自己。”
我转过身,不敢让他看见我的眼泪。
我怕我一看他,就舍不得走了。
回到家,屋子里空荡荡的。
我第一次,感觉到了那么强烈的孤单。
这个我守了十几年的家,好像随着他的离开,也失去了灵魂。
日子,还得过。
厂子最终还是倒闭了。
我拿了一笔遣散费,自己找了个活儿干,给一个私人老板开车。
虽然辛苦,但收入还不错。
我每个月,都按时给小兵寄生活费。
我们一个星期通一次电话。
他在电话里,跟我讲北京的新鲜事,讲大学里的生活。
他的世界,越来越大。
而我的世界,还是只有这么大。
但我不觉得失落。
我就像那只看着风筝越飞越高的手。
线,在我手里。
心,是安的。
一晃,又是几年过去。
小兵大学毕业,留在了北京工作。
他进了一家很厉害的互联网公司,成了别人口中的“白领”。
他给我寄回来的第一笔工资,我没舍得花,用一个红布包,小心翼翼地包了起来。
他开始劝我,别干了,去北京,他养我。
我没同意。
我说,爸还没老,还能干。
其实,我是怕给他添麻烦。
北京,那么大的城市,我一个老头子,去了能干啥?
我不想成为他的累赘。
又过了两年,他打电话回来说,他要结婚了。
女方是他的大学同学,一个很漂亮的北京姑娘。
我高兴得一晚上没睡着。
我把家里所有的积蓄都取了出来,坐上了去北京的火车。
我见到了那个叫“文静”的姑娘。
人如其名,文文静静,说话细声细语,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酒窝。
她对我,很尊敬。
一口一个“叔叔”。
我把那张存着我半辈子心血的银行卡,交到她手里。
“姑娘,我们家条件不好,给不了你什么。”
“这点钱,你们拿着,买房子,办婚礼,都行。”
“以后,小兵就交给你了。他这孩子,从小没妈,性子有点冷,你多担待。”
文静的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她把卡推了回来。
“叔叔,这钱我们不能要。”
“小兵都跟我说了,您一个人把他拉扯大,太不容易了。”
“我们俩自己能挣钱。您把这钱留着,自己养老。”
小兵也走过来,握住我的手。
“爸,她说的对。”
“您养我小,我养您老,天经地义。”
那一刻,我看着眼前这两个孩子。
一个,是我用半生心血浇灌出的树。
一个,是即将要和他携手一生的伴。
我忽然觉得,我这辈子,圆满了。
婚礼办得很热闹。
我穿着小兵给我买的新西装,坐在主桌,看着台上的他们,交换戒指,亲吻。
我喝了很多酒。
好像要把这辈子的喜悦,都喝进去。
我好像,看到了苏梅的影子。
如果她还在,看到儿子今天这么幸福,她会是什么表情?
或许,她会哭吧。
但那应该是喜悦的泪水。
陈建社,那个改变了我们一家命运的男人,我后来再也没有见过。
听说,他后来又结了婚,生了个女儿。
生意做得很大。
但这些,都与我无关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
每个人,也都要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
婚礼结束后,小兵和文静,坚持要我留在北京。
他们在离他们不远的小区,给我租了一套一居室。
我拗不过他们,就住了下来。
我开始学着,适应这个大城市的生活。
学着坐地铁,学着逛超市,学着跟小区里的老头老太太们下棋,聊天。
小兵和文静,一有空就来看我。
给我带各种好吃的,陪我说话。
文静怀孕了。
小兵要当爸爸了。
我,要当爷爷了。
日子,就像一条平静的河,缓缓地向前流淌。
有时候,夜深人静,我也会想起1986年的那个夏天。
想起那封信,那个空荡荡的家,和那个在怀里哭着要妈妈的孩子。
恍如隔世。
我这辈子,好像只做对了一件事。
就是在那天,我没有倒下。
我选择了,把我的儿子,好好地养大。
现在,他长成了一棵可以为别人遮风挡雨的树。
而我,终于可以,安心地,在他身后的树荫下,歇一歇了。
孙子出生那天,是个大晴天。
八斤重,哭声嘹亮。
小兵抱着那个小小的、软软的婴儿,手足无措,像抱着一个烫手的山芋。
那样子,像极了当年的我。
我走过去,从他手里,接过了我的孙子。
小家伙在我怀里,立刻就不哭了。
他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好奇地看着我。
我看着他,笑了。
我轻声对他说:
“你好啊,小家伙。”
“我是你爷爷。”
“欢迎来到这个世界。”
窗外的阳光,照了进来,暖洋洋的。
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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