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的夏天,黏糊糊的,像一块化不开的麦芽糖。

厂里的喇叭还在放着《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女声高亢嘹亮,可我心里头,却是一片坟地。

桌上放着一张叠得整整齐齐的信纸。

是苏梅留下的。

字还是那么娟秀,跟她的人一样。

“卫东,我走了。别找我。”

就这么几个字,连个标点都吝啬。底下没有落款,但我认得,那墨水洇开的痕迹,是她写字时习惯性停顿留下的。

我把信纸翻来覆去地看,想从那几个干巴巴的字里,再榨出点什么信息来。

比如,她去了哪。

比如,她跟谁走的。

比如,她到底有没有那么一丁点,哪怕一丁点,想过我和小兵。

可什么都没有。

就像她走的时候一样,干干净净,把她在这个家里所有的痕迹都抹掉了。她的衣服,她的照片,甚至那把她宝贝得不行的梳子,全没了。

屋里空荡荡的,只有一股散不去的雪花膏味儿,那是她的味道。

三岁的儿子李小兵,正坐在小板凳上,拿一根筷子敲着搪瓷碗,敲得“当当”响。

他见我回来,咧开没牙的嘴笑,口水顺着下巴流下来。

“爸,妈呢?”

我喉咙里像堵了团棉花,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心口那地方,被人拿钝刀子,一刀一刀地割。

我走过去,把他抱起来。小小的身子,软乎乎的,带着一股奶腥味。

“妈……妈出远门了。”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沙哑得像被砂纸磨过。

小兵不懂“出远门”是什么意思,他只知道妈妈不见了。他把脸埋在我脖子里,开始小声地哭。

那哭声,像一根针,扎在我最疼的地方。

我抱着他,在屋里一圈一圈地走,像一头被困在笼子里的野兽。

窗外,邻居王婶探出个脑袋。

“卫东,苏梅呢?下午看见个穿的确良衬衫的男人,开着小汽车把她接走了,是娘家来人啦?”

王婶的大嗓门,穿透了整栋筒子楼。

我感觉整栋楼的耳朵,都贴在了我家的墙上。

我的脸,火辣辣地烧。

“是,是娘家来人了。”

我几乎是咬着牙,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

关上门,我背靠着门板,抱着小兵,一点点滑坐在地上。

小汽车。

的确良衬衫。

我懂了。

是厂办新来的那个大学生,姓陈。叫陈建社。

长得白净,戴个金丝眼镜,说话总是慢条斯理,引经据典。苏梅喜欢跟他聊天,说他有文化。

我呢?

我就是个臭开车的,一身的机油味,除了会摆弄那些铁疙瘩,屁都不懂。

苏梅不止一次地抱怨,说嫁给我,就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以前我总笑着哄她,说牛粪有营养。

现在我才明白,鲜花,终究是嫌牛粪脏的。

小兵在我怀里睡着了,眼角还挂着泪珠。

我看着他熟睡的脸,心里那股被掏空的绝望,忽然就被一种滚烫的东西填满了。

是恨。

也是一股子狠劲。

苏梅,你走了,把这个家扔给我了。

行。

我李卫东,就算是用牙咬,用背扛,也得把小兵拉扯大。

我倒要看看,离了你,我们爷俩是不是就活不下去了。

那晚,我第一次学着和面。

白色的面粉,在我手里变成了一坨坨黏糊糊的疙瘩,怎么也弄不成形。

小兵饿得直哭。

我手忙脚乱,最后只能给他冲了一碗奶粉。

他喝着奶,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我。

“爸,我想妈。”

我的眼泪,“唰”地一下就下来了。

一个大男人,三十来岁,蹲在厨房的地上,哭得像个傻子。

我不能倒。

我对自己说。

我倒了,小兵怎么办?

日子,就这么硬着生生地往下过。

厂里的风言风语,像苍蝇一样,嗡嗡地围着我。

“听说了吗?李卫东家那口子,跟人跑了。”

“啧啧,看着挺老实的一个女人,没想到啊。”

“还不是李卫东没本事,一个司机,能留住什么人?”

这些话,像刀子,一下下往我心上捅。

我假装听不见。

上班,我把头埋进机器里,机器的轰鸣能盖过一切声音。

下班,我骑着那辆二八大杠,飞一样地往家冲。

我要去接小兵。

幼儿园的阿姨看我的眼神,都带着同情。

小兵瘦了,也变得不爱说话。

别的小朋友都有妈妈接,就他没有。

有一次,一个小胖子抢他的玩具,骂他是“没妈的野孩子”。

小兵冲上去,一口就咬在了那小胖子的胳膊上,死不松口。

我被叫到幼儿园,给人赔礼道歉,点头哈腰。

回家的路上,小兵坐在自行车后座,一声不吭。

到了家,他才抬起头,眼睛红红地问我。

“爸,他们为什么说我没妈?我妈不是出远门了吗?”

我蹲下来,看着他那双清澈又委屈的眼睛。

谎言,像一个脓包,被他这句话给戳破了。

疼,钻心。

“小兵,”我摸着他的头,一字一句地说,“你妈……她可能不回来了。但是你记住,你有爸。爸在,谁也欺负不了你。”

那天晚上,小兵发了高烧。

我抱着他,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厂里的医务室跑。

夜里的风,凉得刺骨。

小兵在我怀里,烧得像一团火。

他迷迷糊糊地喊:“妈……妈……”

我的心,碎成了一片一片。

苏梅,你听见了吗?

你儿子在叫你。

你在那个男人的怀里,睡得安稳吗?

从那天起,小兵再也没提过“妈妈”两个字。

他好像一夜之间就长大了。

会自己穿衣服,自己吃饭。我下班晚了,他会搬个小板凳,坐在门口等我。

看到我,就跑过来,帮我拿手里的东西。

那么小一点的人儿,懂事得让人心疼。

我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小兵身上。

别人下班了,喝酒,打牌。

我回家,给他做饭,洗衣服,检查作业。

厂里发的布票,我全都攒着,给他做新衣服。我自己,一年到头就那两件洗得发白的工装。

肉票紧张,我就把自己的那份省下来,红烧了,看着他一口一口吃掉。

他吃得满嘴是油,抬头冲我笑。

那一刻,我觉得什么都值了。

时间过得真快。

一晃,十年就过去了。

1996年。

改革的春风,吹遍了神州大地。

我们这个老旧的国营厂,也快要被吹散架了。

下岗的名单,一批一批地下来。人心惶惶。

我倒是不怕。

我开车的技术,到哪都饿不死。

小兵也长大了,成了个半大小子。

一米七五的个头,比我还高了。学习成绩在班里名列前茅,是我的骄傲。

只是性子有点冷,不爱说话。

我知道,这跟我有关系。

这些年,我既当爹又当妈,脾气越来越糙,耐心也越来越少。

有时候他作业做错了,我急了,也会吼他,甚至动手。

打完了,看着他倔强地不肯哭的脸,我又后悔得想抽自己嘴巴。

我们的日子,就像那辆吱呀作响的二八大杠,虽然破旧,但还是一天一天地往前走。

我以为,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我和小兵,两个人,相依为命,挺好。

苏梅这个名字,已经被我埋在了记忆的最深处,上面落满了灰。

我以为我早就忘了。

直到那天。

那是一个周末的下午,我正在院子里修车,满手的油污。

一辆黑色的桑塔纳,悄无声息地停在了我们这栋破旧的筒子楼下。

这年头,桑塔纳可是稀罕物。

街坊邻居都伸长了脖子看。

车门打开,下来一个男人。

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头发梳得油光锃亮,手里还夹着个大哥大。

他抬头看了看我们这栋楼,眉头微微皱了一下,似乎在嫌弃这里的破败。

然后,他的目光,落在了我身上。

我当时没在意,低头继续拧着螺丝。

直到他走到我面前,一股淡淡的古龙水味飘了过来。

“请问,您是李卫东师傅吗?”

声音很客气,但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味道。

我抬起头,眯着眼打量他。

十年了。

岁月在他脸上留下了痕ঠি迹,眼角有了细纹,但那副金丝眼镜,那副斯文败类的模样,还是一点没变。

陈建社。

我手里的扳手,“哐当”一声掉在了地上。

我血液里所有的恨,所有的屈辱,所有的不甘,在那一瞬间,全都冲上了头顶。

我的拳头,捏得咯咯作响。

我死死地盯着他,眼睛里能喷出火来。

他被我看得有点不自在,往后退了半步,推了推眼镜。

“李师傅,别误会,我没有恶意。”

没有恶意?

我心里冷笑。

你抢了我的老婆,毁了我的家,现在跑到我面前来说没有恶意?

“你来干什么?”

我的声音,像是从冰窖里捞出来的。

“滚。”

我不想跟他多说一个字。

我怕我忍不住,一拳打烂他那张小白脸。

他似乎早就料到我会是这个反应,脸上没什么意外的表情。

他从西装口袋里,掏出一个厚厚的信封,递了过来。

“李师傅,这里是五万块钱。我知道,这些年你一个人带孩子不容易,这点钱,算是我和……和苏梅的一点补偿。”

五万块钱。

在1996年,那是一笔巨款。

够在这座小城里,买一套不错的房子了。

我的心,被这五个字狠狠地刺了一下。

补偿?

我十年的辛苦,我儿子十年没有母爱的童年,是这五万块钱能补偿的吗?

羞辱。

这是赤裸裸的羞辱。

我一把抢过那个信封,当着他的面,撕了个粉碎。

红色的钞票,像雪花一样,纷纷扬扬地飘了一地。

“拿着你的臭钱,给我滚!”

我指着他的鼻子,破口大骂。

“你告诉苏梅那个,我李卫东就是穷死,饿死,也不会要她一分钱!”

我的吼声,引来了不少看热闹的邻居。

他们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陈建社的脸,一阵红一阵白。

他大概没受过这种当众的羞辱,显得有些狼狈。

他弯下腰,想去捡地上的钱。

我一脚踩在一沓钞票上,用沾满油污的鞋底,狠狠地碾了碾。

“别碰,脏。”

我说。

他僵在那里,抬头看着我,眼神复杂。

有愤怒,有尴尬,还有一丝……我看不懂的东西。

“李卫东,你非要这样吗?”

他叹了口气,声音里竟然有了一丝疲惫。

“我不是来跟你吵架的。”

他顿了顿,说出了一句让我如遭雷击的话。

“苏梅……她快不行了。”

我脑子里“嗡”的一声,一片空白。

什么?

快不行了?

那个为了荣华富贵,抛夫弃子的女人,快不行了?

我看着陈建社,想从他脸上找出一丝撒谎的痕迹。

可是没有。

他的眼神,是沉重的。

“肝癌,晚期。”

他一字一顿地说。

“医生说,没几天了。”

我的心,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地攥住了。

疼。

说不清是为什么疼。

是对那个曾经爱过的女人的怜悯?还是对自己这十年坚持的嘲讽?

我不知道。

我只觉得,这个世界,的荒唐。

“她想见见小兵。”

陈建社看着我,眼神里带着一丝恳求。

“就一眼,行吗?”

我还没来得及回答,一个声音从我身后响起。

“爸,他是谁?”

是小兵。

他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到了我身后。

他背着书包,穿着洗得发白的校服,眼神冷冷地看着陈建社,和地上的钱。

那一瞬间,我慌了。

我怕他知道真相。

我怕他那颗已经伤痕累累的心,再被划上一刀。

“没事,一个问路的。”

我挡在小兵身前,想把陈建社推走。

可陈建社却绕过我,径直走向小兵。

他蹲下身,想让自己看起来更有亲和力。

“你就是小兵吧?长这么大了。”

他脸上挤出一个笑容,比哭还难看。

“我是你……你妈妈的朋友。”

小兵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我没有妈妈。”

他的声音,不大,但每一个字,都像一把锤子,狠狠地砸在我和陈建社的心上。

陈建社的笑容,僵在了脸上。

我看到他的眼圈,红了。

“小兵,别这么说。”

他声音沙哑。

“你妈妈……她很想你。”

“是吗?”

小兵冷笑一声,那表情,不像一个十四岁的孩子。

“她想我的时候,我在发高烧,我爸抱着我跑了几里路去医院。”

“她想我的时候,我在学校被人骂是野孩子,跟人打架,打得头破血流。”

“她想我的时候,我爸为了给我交学费,大半夜去帮人拉货,累得吐血。”

“她这十年,在哪里?”

“现在,她快死了,想起我了?”

“她凭什么?”

小兵的每一句话,都像一把刀,插进陈建社的胸膛。

也插进了我的胸膛。

我从来不知道,他心里,原来藏了这么多的怨,这么多的痛。

我一直以为,他已经忘了。

原来,他只是把伤口藏了起来,藏得谁也看不见。

陈建社被问得哑口无言。

他站起身,踉跄了一下,脸上血色尽褪。

“对不起。”

他喃喃地说。

“是我们对不起你们。”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塞到我手里。

“这是医院的地址。如果你……如果你们改变主意,随时可以来。”

说完,他逃也似的上了车,发动了那辆黑色的桑塔纳,仓皇而去。

院子里,只剩下一地狼藉的红色钞票,和我们父子俩,相对无言。

邻居们也识趣地散了。

我弯下腰,一张一张地,把那些钱捡起来。

不是为了要。

只是觉得,就这么让它被风吹走,被车压烂,太扎眼。

小兵默默地帮我一起捡。

捡完了,我把那叠又脏又皱的钱,塞回那个破烂的信封里。

“爸。”

小兵忽然开口。

“我不想去。”

我看着他。

他的眼睛里,是与年龄不符的坚定和冷漠。

“我没有妈妈。”

他又重复了一遍。

“我只有你。”

我伸出手,想摸摸他的头,却发现自己的手,抖得厉害。

我把他拉进怀里,紧紧地抱着。

“好,我们不去。”

我说。

“爸陪着你。”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

我在床上翻来覆覆去,脑子里全是苏梅的影子。

我想起我们刚结婚的时候。

她穿着红色的嫁衣,笑得比天上的月亮还好看。

她说,卫东,这辈子我就跟你了。

我想起她怀着小兵的时候。

她挺着大肚子,在灯下给我织毛衣,脸上是幸福的光。

她说,卫...东,等孩子生下来,你教他开车,我教他读书。

我想起她抱着刚出生的小兵。

她小心翼翼地,像是捧着一件稀世珍宝。

她说,卫东,你看,我们的儿子,多好看。

那些画面,一幕一幕,像是放电影一样,在我眼前闪过。

那么真实,又那么遥远。

我恨她。

我恨她的背叛,恨她的绝情。

可是,当我知道她快要死了的时候,我心里那座用恨意垒起来的墙,好像……塌了一角。

她毕竟是小兵的亲生母亲。

血缘,是这世界上最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如果,我们真的不去。

将来小兵长大了,懂事了,他会不会后悔?

他会不会怨我,怨我剥夺了他见母亲最后一面的机会?

我不敢想。

第二天,我请了假。

我揣着那张名片,一个人去了市里最好的医院。

住院部顶楼,是特护病房。

我站在病房门口,透过玻璃窗,看到了苏梅。

她躺在病床上,身上插满了管子。

曾经那么爱美的一个人,现在,头发枯黄,面容憔...悴,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

如果不是那眉眼间还有几分熟悉的轮廓,我几乎认不出她来。

陈建社坐在床边,正在给她削苹果。

他的动作很慢,很仔细。

削好了,他切成一小块一小块,用牙签插着,喂到她嘴边。

苏梅摇了摇头,没有吃。

她的眼睛,一直望着天花板,空洞,没有焦距。

我不知道自己站了多久。

直到一个护士走过来,问我找谁。

我才像从梦里惊醒一样,仓皇地转过身。

“我……我找错地方了。”

我落荒而逃。

走出医院,外面的阳光刺得我睁不开眼。

我点了一根烟,猛吸了一口。

烟雾缭绕中,我好像做了一个决定。

晚上,我炒了两个小菜,开了一瓶白酒。

小兵放学回来,看到桌上的酒,愣了一下。

“爸,今天什么日子?”

“没什么日子。”

我给他盛了碗饭。

“坐下,陪爸喝两杯。”

他没说什么,默默地坐了下来。

我给他也倒了一点。

“尝尝,是男人,就得会喝酒。”

他端起酒杯,抿了一小口,立刻被呛得满脸通红,咳个不停。

我看着他,笑了。

那是这几天来,我第一次笑。

“爸,你是不是有心事?”

小兵一边咳,一边问我。

我点了点头。

“小兵,关于你妈的事……”

我话还没说完,他就打断了我。

“爸,我说了,我不想去。”

他的语气,很坚决。

“我知道。”

我给他夹了一筷子菜。

“爸不逼你。”

我喝了一口酒,辛辣的液体滑过喉咙,烧得我心里一阵滚烫。

“爸就是想跟你聊聊。”

“小兵,你恨她吗?”

我问。

他沉默了。

良久,他才点了点头。

“恨。”

“我也恨。”

我说。

“我恨不得她从来没有出现过。”

“可是小兵,她是给了你生命的人。这一点,谁也改变不了。”

“她做错了事,她要为自己的错付出代价。现在,老天爷在收她了。”

“爸在想,我们是不是……应该去送她一程?”

“不是为了原谅她。”

我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说。

“是为了我们自己。”

“爸不希望你心里,一辈子都揣着这个疙瘩。爸希望你,能放下。”

“把她还给过去。然后,我们爷俩,好好地过我们的日子。”

小兵低着头,一言不发。

我也不知道他听进去了没有。

那晚,我们爷俩喝了很多。

最后,他趴在桌子上,醉得不省人事。

我把他背回房间,给他盖好被子。

看着他沉睡的脸,我心里五味杂陈。

儿子,爸能为你做的,只有这么多了。

剩下的路,要靠你自己去走,去选择。

第二天,是周六,小兵不用上学。

他起床的时候,我正在厨房做早饭。

他走进来,站在我身后。

“爸。”

他叫了我一声。

“嗯?”

我回头。

“我们……去看看她吧。”

他说。

声音很轻,但很清晰。

我手里的锅铲,停在了半空中。

眼泪,毫无预兆地涌了上来。

我的儿子,长大了。

我们还是去了那家医院。

我把那个装钱的信封,带上了。

在病房门口,我们又见到了陈建社。

他看到我们,先是一愣,随即脸上露出了难以置信的惊喜。

“你们……你们来了。”

他有些语无伦次。

我没理他,径直推开了病房的门。

小兵跟在我身后,脚步有些迟疑。

病床上的苏梅,好像听到了动静,缓缓地转过头。

当她的目光,落在小兵身上时,那双原本黯淡无光的眼睛里,瞬间迸发出了一道光。

她的嘴唇,哆哆嗦嗦地动了动。

“小……小兵……”

声音微弱得几乎听不见。

小兵站在原地,没有动,也没有说话。

他就那么站着,像一尊雕塑。

苏梅挣扎着,想从床上坐起来。

陈建社赶紧过去扶她。

“你……你长这么高了……”

苏梅的眼睛,一刻也舍不得离开小兵的脸。

眼泪,顺着她干枯的眼角,滑了下来。

“对不起……对不起……”

她不停地重复着这三个字。

小兵还是没有反应。

我走到床边,把那个信封,放在了床头柜上。

“钱,我们不要。”

我看着陈建社,平静地说。

“我们来看她,不是为了钱,也不是为了原谅。”

“只是为了给我儿子一个交代。”

然后,我转身对小兵说:

“小兵,你想说什么,就说吧。不想说,我们就在这儿站一会儿。”

“这是你跟她之间的事,爸不干涉。”

说完,我退到了一边。

病房里,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只有仪器发出的“滴滴”声,和苏梅压抑的、痛苦的喘息声。

过了很久,很久。

久到我以为小兵不会再开口了。

他忽然往前走了一步。

他看着病床上的那个女人,那个给了他生命,却又缺席了他整个童年的女人。

他的嘴唇,动了动。

我以为他会质问,会咒骂,会发泄他积攒了十年的怨恨。

可他没有。

他只是轻轻地,叫了一声:

“妈。”

就这一个字。

苏梅整个人,都崩溃了。

她放声大哭,哭得撕心裂肺,上气不接下气。

陈建社在一旁,手忙脚乱地给她顺气,眼泪也跟着往下掉。

小兵叫完那一声,就转过身,走出了病房。

我跟了出去。

走廊里,他背对着我,肩膀一耸一耸的。

我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背。

他猛地转过身,扑进我怀里,像个孩子一样,嚎啕大哭。

他把这十年来,所有的委屈,所有的思念,所有的痛苦,都哭了出来。

我抱着他,任由他的眼泪,打湿我的衣襟。

我知道,从今天起,他心里的那个结,解开了。

我们没有再回病房。

临走前,我隔着玻璃,往里看了一眼。

陈建社握着苏梅的手,正在跟她说着什么。

苏梅已经不哭了,她看着门口的方向,脸上,竟然带着一丝……微笑。

那是一种解脱的,满足的微笑。

或许,对她来说,这就够了。

回家的路上,夕阳把我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爸。”

小兵忽然说。

“嗯?”

“以后,我们好好过日子。”

“好。”

我笑着说。

“我们爷俩,好好过日子。”

三天后,陈建社又来了一次。

是来送苏梅的骨灰盒的。

他说,苏梅临走前交代,要把她葬回老家。

他来,是想问问我,要不要让小兵去送一程。

我把选择权交给了小兵。

小兵想了想,说:“让她安安静静地走吧。”

陈建社没有强求。

他把一个存折递给我。

“这里面,是二十万。”

他说。

“不是给你的,是给小兵的。是苏梅留下的,她这些年,靠做服装生意,也攒了点钱。”

“她说,她对不起孩子,这是她唯一能为他做的了。”

“密码是小兵的生日。”

我看着那个存折,没有接。

“李卫东,你听我说完。”

陈建社的表情,前所未有的严肃。

“我跟苏梅,这些年,过得并不好。”

“我们当年,是一起去了深圳。刚开始,确实风光了一阵子。可是生意场上的事,哪有那么容易。”

“我们赔过,赚过,被人骗过,也跟人红过脸。她一个女人,跟着我,吃了很多苦。”

“她常常一个人,半夜里偷偷地哭。我知道,她想你们。”

“她不敢回来。她说她没脸回来。”

“后来,我们有了点钱,生活好起来了。可她的身体,也垮了。”

“查出肝癌的时候,她第一个念头,就是回来见小兵。”

“她说,她这辈子,最对不起的人,就是你们父子。”

陈建社说完,深深地看了我一眼。

“钱,你收下吧。算是我……替她赎罪。”

“小兵要上大学,要花钱的地方多着呢。别因为你的那点骨气,耽误了孩子的前程。”

他把存折,硬塞到我手里,转身就走了。

这一次,他没有再回来。

我拿着那个存折,在院子里站了很久。

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原来,那个光鲜亮丽的男人背后,也有他的辛酸。

原来,那个狠心绝情的女人心里,也有她的悔恨。

生活,从来都不是非黑即白。

我把存折给了小兵。

把陈建社的话,原原本本地告诉了他。

小兵拿着存折,沉默了很久。

最后,他说:“爸,这钱,我们先存着。等我以后考上大学,就当是……她给我出的学费吧。”

我点了点头。

这样,也好。

这件事,就像一颗投入湖面的石子,虽然激起了巨大的涟呈,但湖面,终究还是会恢复平静。

我们的生活,回到了原来的轨道。

我依旧每天上班,下班,给小兵做饭。

小兵依旧每天上学,放学,挑灯夜读。

只是,我们父子之间的气氛,好像比以前更融洽了。

他会主动跟我聊学校里的事。

我也会跟他开几句不好笑的玩笑。

那个夏天,小兵中考,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考上了市里最好的高中。

拿到录取通知书那天,我高兴得喝了半斤白酒。

我拉着他的手,一遍遍地说:“好小子,给爸争气!给爸争气!”

他看着我,笑了。

那是他这十年来,笑得最灿烂的一次。

高中三年,他住校,一个星期才回来一次。

每次回来,都瘦一圈,但也更成熟了。

我们的话,不多。

但每次他走的时候,我都会给他塞上几百块钱,和一兜子洗干净的水果。

他什么都不说,只是默默地接过去。

我知道,他懂。

1999年,小兵参加高考。

他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名牌大学。

我们那个破旧的筒子楼,出了一个大学生,成了天大的新闻。

厂长亲自到我家来,送上了两千块钱的奖金。

街坊邻居,都跑来道贺。

我看着那个被人群围在中间,虽然有些腼腆,但眼神里充满了自信和光芒的儿子。

我的眼眶,又湿了。

这十几年,所有的苦,所有的累,所有的委屈。

在这一刻,都烟消云散。

值了。

的值了。

送小兵去北京上学那天,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坐火车,第一次出远门。

我把他安顿在宿舍,给他铺好床,买了新的生活用品。

临走的时候,我把他拉到一边,把家里所有的积蓄,都塞给了他。

“到了外面,别省着。该吃吃,该喝喝,别委屈自己。”

“钱不够了,就跟爸说。”

“跟同学好好相处,别总板着个脸。”

我絮絮叨叨,像个老妈子。

他一直安静地听着。

最后,他给了我一个拥抱。

“爸,你放心吧。”

他说。

“我会照顾好自己的。”

“你……也照顾好自己。”

我转过身,不敢让他看见我的眼泪

我怕我一看他,就舍不得走了。

回到家,屋子里空荡荡的。

我第一次,感觉到了那么强烈的孤单。

这个我守了十几年的家,好像随着他的离开,也失去了灵魂。

日子,还得过。

厂子最终还是倒闭了。

我拿了一笔遣散费,自己找了个活儿干,给一个私人老板开车。

虽然辛苦,但收入还不错。

我每个月,都按时给小兵寄生活费。

我们一个星期通一次电话。

他在电话里,跟我讲北京的新鲜事,讲大学里的生活。

他的世界,越来越大。

而我的世界,还是只有这么大。

但我不觉得失落。

我就像那只看着风筝越飞越高的手。

线,在我手里。

心,是安的。

一晃,又是几年过去。

小兵大学毕业,留在了北京工作。

他进了一家很厉害的互联网公司,成了别人口中的“白领”。

他给我寄回来的第一笔工资,我没舍得花,用一个红布包,小心翼翼地包了起来。

他开始劝我,别干了,去北京,他养我。

我没同意。

我说,爸还没老,还能干。

其实,我是怕给他添麻烦。

北京,那么大的城市,我一个老头子,去了能干啥?

我不想成为他的累赘。

又过了两年,他打电话回来说,他要结婚了。

女方是他的大学同学,一个很漂亮的北京姑娘。

我高兴得一晚上没睡着。

我把家里所有的积蓄都取了出来,坐上了去北京的火车。

我见到了那个叫“文静”的姑娘。

人如其名,文文静静,说话细声细语,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酒窝。

她对我,很尊敬。

一口一个“叔叔”。

我把那张存着我半辈子心血的银行卡,交到她手里。

“姑娘,我们家条件不好,给不了你什么。”

“这点钱,你们拿着,买房子,办婚礼,都行。”

“以后,小兵就交给你了。他这孩子,从小没妈,性子有点冷,你多担待。”

文静的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她把卡推了回来。

“叔叔,这钱我们不能要。”

“小兵都跟我说了,您一个人把他拉扯大,太不容易了。”

“我们俩自己能挣钱。您把这钱留着,自己养老。”

小兵也走过来,握住我的手。

“爸,她说的对。”

“您养我小,我养您老,天经地义。”

那一刻,我看着眼前这两个孩子。

一个,是我用半生心血浇灌出的树。

一个,是即将要和他携手一生的伴。

我忽然觉得,我这辈子,圆满了。

婚礼办得很热闹。

我穿着小兵给我买的新西装,坐在主桌,看着台上的他们,交换戒指,亲吻。

我喝了很多酒。

好像要把这辈子的喜悦,都喝进去。

我好像,看到了苏梅的影子。

如果她还在,看到儿子今天这么幸福,她会是什么表情?

或许,她会哭吧。

但那应该是喜悦的泪水。

陈建社,那个改变了我们一家命运的男人,我后来再也没有见过。

听说,他后来又结了婚,生了个女儿。

生意做得很大。

但这些,都与我无关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

每个人,也都要为自己的选择,承担后果。

婚礼结束后,小兵和文静,坚持要我留在北京。

他们在离他们不远的小区,给我租了一套一居室。

我拗不过他们,就住了下来。

我开始学着,适应这个大城市的生活。

学着坐地铁,学着逛超市,学着跟小区里的老头老太太们下棋,聊天。

小兵和文静,一有空就来看我。

给我带各种好吃的,陪我说话。

文静怀孕了。

小兵要当爸爸了。

我,要当爷爷了。

日子,就像一条平静的河,缓缓地向前流淌。

有时候,夜深人静,我也会想起1986年的那个夏天。

想起那封信,那个空荡荡的家,和那个在怀里哭着要妈妈的孩子。

恍如隔世。

我这辈子,好像只做对了一件事。

就是在那天,我没有倒下。

我选择了,把我的儿子,好好地养大。

现在,他长成了一棵可以为别人遮风挡雨的树。

而我,终于可以,安心地,在他身后的树荫下,歇一歇了。

孙子出生那天,是个大晴天。

八斤重,哭声嘹亮。

小兵抱着那个小小的、软软的婴儿,手足无措,像抱着一个烫手的山芋。

那样子,像极了当年的我。

我走过去,从他手里,接过了我的孙子。

小家伙在我怀里,立刻就不哭了

他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好奇地看着我。

我看着他,笑了。

我轻声对他说:

“你好啊,小家伙。”

“我是你爷爷。”

“欢迎来到这个世界。”

窗外的阳光,照了进来,暖洋洋的。

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