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驾驶机动车上路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应当按照驾驶证上说明的准驾车型来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犹如移动的定时炸弹,稍有不慎就会酿成大祸,可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道路交通秩序,同时还严重威胁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近日,柳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二大队查获了三起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案例一
2025年9月27日,罗某某驾驶小客车在柳州市古灵大道双沙路口西向东方向被高速二大队的执勤民辅警查获。经核查,罗某某驾驶证被吊销仍驾驶机动车。
高速二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之规定,对罗某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1000元。
案例二
2025年11月15日,欧某某驾驶小客车在柳州市古灵大道双沙路口西向东方向被高速二大队的执勤民辅警查获。经核查,欧某某驾驶证被吊销仍驾驶机动车,且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之规定,高速二大队对欧某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2900元。
案例三
2025年12月22日,何某某驾驶小客车在柳州市古灵大道双沙路口西向东方向处被高速二大队的执勤民辅警查获。经核查,何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之规定,高速二大队对欧某某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1500元。
无证驾驶机动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其所产生的后果非常恶劣:
一: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人员缺乏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理解,在驾驶的时候容易做出超速、超员甚至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会严重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的安全与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无证人员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与驾驶技能,可能会导致引发交通事故威胁到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诱发违法犯罪
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不符合驾驶条件,更容易滋生违法犯罪案件。
交警提示
合规合法的驾驶资格
是上路的第一道
也是最重要的“保险”
请各位驾驶人珍惜生命
敬畏法律,抵制无证驾驶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麻新宇
内容来源:柳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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