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问政赣州上反映“赣州东投学士府物业撤离”的问题。
网友留言
1.物业与业主已经签订合同,没经过业主同意撤离是否违法合同法。
2.部分业主不交物业费,所以物业服务以此为借口,未提供承诺的物业服务。那已经缴纳约定价格物业费的业主是不是该退部分物业费,与服务质量对等。毕竟不能将不交物业费人员的责任,转移到已经物业费业主身上。
3.物业已经委托律所起诉业主,追回物业费。物业费可以按合同追回,那过去一年的劣质服务总得给个说法,或者退还部分物业费吧。
4.作为业主,且已同物业签订合同。表示不同意物业撤离,不交物业费的业主,物业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
官方回复
网友:
您在“问政赣州”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东投学仕府小区于2024年交付,目前小区物业为东投美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兴国分公司(以下简称美城物业)。2025年10月20日,美城公司发出《关于拟退出赣州东投学仕府物业服务项目的沟通函》,将于2026年1月20日从东投学仕府小区正式撤场。
二、处理情况
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1.根据《东投学仕府前期物业合同》第十七条约定“如连续3个月本物业物业服务费缴交率(实缴物业费与应交物业费的比值)低于90%,或缴交物业服务费的户数占应交物业服务费的户数比例低于90%的,经乙方催收无效,乙方有权按相关法规规定依法终止本合同。”经了解,东投学仕府一期共271户,办理入住60户,欠费户数198户,截至目前收缴率45.51%。美城物业因物业费收缴率低下,选择退出东投学仕府物业服务。
2.您可根据《东投学仕府前期物业合同》约定,对美城物业服务质量不对等等行为,以图片、音频、视频等形式形成佐证材料,通过司法途径提出退还部分物业费的主张。
3.美城物业退场依据为《东投学仕府前期物业合同》,我所已多次与美城物业交涉,建议其继续在东投学仕府小区提供服务,但美城物业因物业费收缴率低无法覆盖支出为由,执意退出。如您不同意物业退场,也可过司法途径主张您的诉求。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管理所
2025年12月31日
来源:问政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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