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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让利于民,彰显国企社会责任担当。县国控集团研究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在全县国控集团建设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小区(盛世豪庭、悦隽风华、金尧学府、御景苑、碧桂园、龙港花园等),全面取消服务费(原先充一度电需要0.54元电费和0.45元的服务费,共0.99元),现执行充电分时电价政策,白天8:00至18:00电价为0.5783元/度,夜间18:00至次日8:00电价为0.3783元/度,所执行的电价与居民用电电价一致。

金湖县国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1日

来源丨县国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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