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关于明确钦州市2026年消防安全

重点单位的通知

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广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市消防救援支队对全市管辖的各类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象重新进行梳理,研究确定了钦州新城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新城吾悦广场)等549家单位为钦州市2026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其中,国邦宁昊(广西)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年年丰广场)等119家单位被确定为火灾高危单位,现予以公布:

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要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自觉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职责,切实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附件:钦州市2026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6年1月4日

来源:防火监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