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月4日,ST易购公告,公司股东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苏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南京中院《民事裁定书》,法院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裁定批准苏宁电器集团等38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根据裁定,苏宁电器集团100%股权(含苏宁易购1.40%股份)与苏宁控股集团100%股权(含苏宁易购2.75%股份)将整体注入新设重整服务信托;管理人将公开招募并组建评审委员会遴选受托机构,执行期自裁定批准之日起36个月。重整计划生效后三年内,两家股东所持苏宁易购股票不得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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