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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上级领导,全国网友:

我叫秦永娟,河南鹤壁市人。

2025年10月7日,我母亲张振英因患淋巴瘤,来到号称“亚洲最大医院”的郑大一附院河医院区住院治疗。然而,我们家属抱着满怀的信任和对康复的期待而来,郑大一附院回馈给我母亲的,却是“丧命”。

生老病死,乃自然规律。如果我母亲确因治疗无效身亡,我们家属固然悲痛,但尚能接受。让我们不能接受的是,我母亲的亡故,完全是因为医院的极不负责而造成的,是医疗事故。

一个重大疾病患者入院治疗,需对患者的各项生理机能进行测量和记录,这是但凡有点医学常识的医生都知道的医疗常识。但我母亲自入院以来,医院工作人员从未对我母亲的生命体征情况做过任何的测量和记录,也没有测量过血压指数......我还特意提醒过主治医生,“我母亲患者有高血压”,入院病历也清晰记录我母亲有高血压病史,但这些,通通被医院和医生无视了。院方既没有对我母亲做血压指数的测量和记录,也未对我母亲进行任何高血压方面药物治疗......

最终,导致我母亲2025年10月8号晚上,因高血压引发严重脑出血,转入重症监护室治疗50多天,花费50余万元治疗费后,于11月30日去世。

但我们家属需要强调的是,我母亲的去世,不是简单的“抢救无效”,而是人祸,是医疗事故。

撇开之前医院的错误,在我母亲因高血压导致突发脑出血时,我立即呼叫医生,然医生在查看我母亲的情况后,并未做紧急处理。经我多次催促医生赶快进行急救后,医生说在联系其它科室......

这是黄金救命时间啊!可医生联系其他科室这个过程,就让我们家属等待了足足三个多小时,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

更要命的是,在等待期间给我母亲做CT检查时,医生居然不知道CT检查室的位置在哪里,我们家属只能推着医疗车紧跟随医生,往复多个地方寻找检查室。就算是一个实习医生,也不至于连最基本的CT检查室在哪里都不知道吧。

最终,黄金救治时间就这样耽误在了一次次的往复奔跑的过程中。而且由于院区的路面凹凸不平,亦可能对我母亲的身体造成了二次伤害。

直到等待了漫长的三个小时后,我母亲才得以转入ICU进行抢救,并且在事发的第四个小时后才进行手术治疗,已经错过了最佳抢救和治疗时机。

最让家属无法接受的是,我母亲一直在重症监护室,具体什么原因去世的?怎么去世的?什么时候去世的家属都不清楚,直到去世医生也没让见最后一面,只是通知家属人不在了!

纵观我母亲的整个治疗过程,医院至少犯了三个错误:

一、未对我母亲的生命体征情况做过任何测量和记录;

二、病历上明确记载我母亲有高血压病史的情况下,医院既未对我母亲的高血压进行测量,也未对高血压进行治疗,进而因高血压引发了严重的脑出血。

三、医生联系其他科室及不知道CT检查室位置等因素耽误了三个多小时,耽误了最佳抢救时间。

对于一个号称“亚洲最大医院”的医疗机构,为什么会犯下如此多的低级错误?

我们家属认为,这已经不是简单用“低级错误”就能概括的,这完全是医疗事故,是草菅人命。

医疗事故发生后,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务科也多次约谈了家属。第一次约谈时,医院向家属承诺会查清事实,找出医疗事故发生的原因;第二次约谈时,医院称已经查看了监控,无法查清护士是否量了血压,但承认医院有过错,让家属提出赔偿要求;第三次约谈时,医院强硬要求家属自己写赔偿清单,清单上要把赔偿依据、计算公式,金额等备注清楚,警告家属说他们法务团队会审核家属提供的清单,如果合理就直接赔偿,如果不合理就让家属去诉讼!

明明是一起因医院极不负责人为造成的医疗事故导致我母亲无辜去世,事发后医院非但没有任何歉疚之情,只是冰冷的以金钱数字去衡量一条无辜生命的价值,这就是所谓的“医者仁心”吗?

是的,如果一家医院以“公立”和 “人民”的温情面目,把赚钱和盈利放到首位,把治病和救人抛在脑后,某些医院势必就成了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东西的地狱,而很多患者,也就成了任人宰割还求助无门的羔羊。

希望上级有关部门严查我母亲在治疗过程中医院及医生的失职渎职行为,希望广大网友关注我母亲的遭遇,还我母亲一个公道,避免更多患者再次出现类似的人间悲剧。

求助人:秦永娟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