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证监局在2026年1月5日发布的公告,新余鑫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因存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不到位、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送信息不准确以及在基金内部设立投资单元等问题,受到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