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其中明确:个人(不含个体工商户中的一般纳税人,下同)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3%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不少网友关心

2年期限如何起算?

是按签订购房合同

取得产权证的日期

还是按在房管局备案的日期

开始计算?

对此,四川省财政厅

给出回复

四川省财政厅

目前所有与住房交易有关的税种对购房时间都采取统一的判断标准,按照契税完税证明和房屋产权证书(包括不动产权证书)的注明日期两项标准“孰先”原则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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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发布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