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周洪攀

1月5日,记者从绵阳市公安局获悉,绵阳公安机关加强欠薪问题排查整治,始终保持对恶意欠薪犯罪的零容忍严打态势,2025年以来,通过专案侦办、挂牌督办,成功侦破了一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先后为农民工追返欠薪68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案例一

重庆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承建绵阳市游仙区一商住楼盘项目中,拖欠79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60.97万元;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次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后,该公司逾期仍不支付拖欠的民工工资,其行为严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025年1月,游仙公安分局依法立案侦查,经持续追欠挽损,现已为79名农民工全额追返欠薪160.97万元。

案例二

四川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位于绵阳市游仙区的某厂房建设项目中,拖欠196名农民工工资共计329.53万元;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次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后,该公司逾期仍不支付拖欠的民工工资,其行为严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025年6月,游仙公安分局依法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刘某云、刘某豪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持续追欠挽损,现已为196名农民工全额追返欠薪329.53万元。

案例三

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承建绵阳市涪城区一商住楼盘项目中,拖欠214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91万元;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多次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后,该公司逾期仍不支付拖欠的民工工资,其行为严重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2025年10月,涪城公安分局依法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追欠挽损,现已为214名农民工全额追返欠薪191万元。

公安机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广大企业经营者务必要守法经营,依法履行支付工资义务;同时,劳动者若遭遇欠薪,应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切勿采取过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