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 易每
出品 | 深度美业
女子曝光引发关注
近日,温州消费者杨女士向FM93焦点记者反映,自己遭遇了一场令人困惑且身心受损的美容消费。她本计划在温州韩美之星医疗美容门诊部体验一项标价仅为1100元的特价除皱项目,但在该机构工作人员以及引荐人的反复劝导下,最终支付了高达48000元的费用。项目做完后不但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甚至还出现了皮肤过敏、精神恍惚等一系列的不适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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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女士向记者详细讲述了事情经过。她表示,她之所以前往该机构,是源于乐清当地雅梵哲美容会所负责人刘星(化名)的推荐。“刘星是我们乐清当地一个美容院的老板娘,我是在那里做护理的。说要带着我一起去打除皱。我觉得1100块钱不贵,就跟她一起到了温州韩美之星门市部。”
但是,抵达门店后,实际情况却与她的预想完全不同。“韩美之星那个销售李冰(化名),就把我带到单独的小房间。说我脸上这里不好啊,那里太阳穴凹要去补一下,各种游说。然后刘星也在旁边游说制造那种容貌焦虑。我就稀里糊涂的消费了将近五万块钱。” 杨女士觉得,自己本意是消费1100元,却在一种被营造出的焦虑氛围中做出了高额的消费决定。
消费结束后,杨女士冷静下来,发现其中存在多处不合常理的地方。作为引荐人的刘星本人并未参与那项特价除皱项目,却免费获得了一个水光项目,而自己原本仅1100元的预算,最终账单竟高达48000元。她感到自己可能陷入了圈套,“我跟刘星打电话了,我说你这种属于就欺诈型的消费,我的预算就是一千一跟着你去打除皱的,实际你自己没有去打,我去打了,别人送了她一个水光。我就感觉自己被拉到一个消费陷阱了。” 她随即向刘星提出质疑,并向韩美之星门诊部正式提出全额退款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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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杨女士最难受的是,她的身体陆续出现的不良反应,她坚信这源于门诊部不规范的操作流程。她指出:“就第一个就是我就怀疑她是没有资质的医生在给我打的,也没有明码标价,就欺诈型消费。第二个也没有做任何相应的措施,打针也要做麻药测试干嘛的,也没有做任何测试,导致了我这边严重过敏啊。”
据杨女士陈述,整个操作过程中,院方仅要求她签署了一份关于注射“不良反应”的知情同意书。院方既未明确告知其所使用产品的具体名称与单项价格,也未在注射前为她进行任何必要的皮肤过敏测试或麻醉测试,直接实施了全脸麻醉并进行注射。术后,她持续遭受皮肤瘙痒、出痘、精神恍惚以及失眠等多种令她苦不堪言的症状,十分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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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杨女士已通过“浙里办”平台向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了实名投诉,并提交了相关的医疗记录作为证据。温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随后介入并组织了双方调解。但韩美之星方面仅愿意以“人道主义”名义给予3000元补偿,并建议她通过法律诉讼解决争议,双方的谈判最终不欢而散。杨女士提供了协商时,韩美医疗美容代表夏先生和李女士与杨女士之间的录音。
针对杨女士提出的各项指控,温州韩美之星医疗美容门诊部负责人胡先生作出了正式回应。他强调机构不存在价格欺诈行为,“价格都有给她看的。而且她也是深思熟虑,考虑了很久才决定的。” 该机构客户服务部负责人李女士也进一步说明,所有服务项目、材料及对应价格均在消费前与杨女士进行了沟通,并获得了她的签字确认,且整个流程遵循了先付费、后服务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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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最初1100元的特价项目是如何演变成48000元消费的呢?关于这一关键问题,机构客服负责人李女士解释,消费金额的变化是基于专业面诊后给出的综合建议,杨女士作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消费者,拥有最终的自主选择决定权。而作为引荐人的刘星则向记者表示,自己仅仅是将优惠信息分享给了杨女士,“她去做她的项目,我去做我的项目,两个人就分开了,都有消费记录的呀。记者:你水光花了多少钱啊?刘:我水光的话,我是包年的,也是当时是特价的一个活动是包年的。记者:那么你确实是自己也付了钱?刘:对!记者:这个是确定的啊?刘: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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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韩美之星客服负责人李女士的陈述与刘星的说法存在明显出入。李女士明确证实,刘星接受的水光项目确实是机构赠予的,这属于一种常见的客户推荐激励机制。“那假如说哈,你帮我介绍了一个客人,然后我没有什么东西给你,你还愿意给我介绍吗?那我肯定是相应的,比如说我送你一个水光,如果说您做的好,您可以来我这里继续做,那可以消费。如果说您觉得哎我做了以后,我还想要再做,我又不想花钱,我可以帮你们介绍朋友。这个是属于一种正常的一个范畴吧。”
目前,此事已进入正式调解程序。杨女士已将全部相关证据材料提交至温州市医调委,等待进一步处理。韩美之星医疗美容门诊部方面公开表示,将全力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并愿意与杨女士再次进行面对面协商。截至深度美业发稿前,未查询到该事件后续进展的公开披露,对此事件的后续进展,深度美业将持续保持关注。
“新机构”与“老团队”
深度美业了解到,温州市鹿城区韩美之星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曾用名:温州韩美之星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成立于2023年,注册资本6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232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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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公开信息看来,这家新机构,背景干净,资历全新。但通过其法人周某某的信息来看,除这家机构外,周某某早已经开了多家医美机构了,其中最扎眼的,莫过于与该机构曾用名几乎同名,却早已注销的“温州市鹿城韩美医疗美容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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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旧韩美”成立于2015年,注销于2024年12月28日。但是法人依旧是周某某,从事业务也是医疗美容。为何好好的一家老店,要另起炉灶呢?或许,从该机构过往的行政处罚中,可以拨云见日。
2024年3月7日,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鹿城韩美医疗美容门诊部在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情况下擅自发布医疗广告,违反《广告法》第四十六条,构成未经审查发布违法广告,责令其立即停止发布并罚款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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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9日,鹿城韩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普通合伙)因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被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处以警告并罚款14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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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1日,鹿城韩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普通合伙)还是因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被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处以警告并罚款1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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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4日,温鹿市监处字〔2018〕172号决定显示:2017年间,鹿城韩美医疗美容门诊部陆续在官网发布“美杜莎360°无痕美眼术:全球顶级”“最安全:注射材料无任何副作用”等广告语。
2018年4月28日,鹿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门诊部现场检查,提取官网16张广告截图,并对股东周某某、执行合伙人胡某某、广告策划经理李某逐一询问,确认广告系自行设计发布、无费用票据,属“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情形。调查认定上述用语违反《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极限化用语”及第十六条第一项“功效、安全性断言”,已构成虚假广告。
鉴于该机构5月初主动删除违法内容并提交整改截图,符合《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主动减轻危害后果”情节,案审会决定从轻处罚,作出责令改正并罚款13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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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旧韩美”的历史行政处罚来看,2021年、2020年,同样有不同程度的行政处罚,该机构的合规问题在经营过程中始终存在。这种现象一直延续到“新韩美”出现之后,“旧韩美”注销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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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机构的“同病相连”
深度美业调查发现,除了“旧韩美”和“新韩美”外,其法人周某某名下,还成立了两家医美机构,分别是温州市粉范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和温州市杨国度整形外科诊所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1日,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健康局因温州市粉范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对其作出警告并罚款164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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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有消费者在黑猫投诉平台反馈称,其于2025年11月5日在温州市鹿城区“粉范医疗美容”接受光子嫩肤项目,机构在其皮肤敏感的情况下仍以“修复为主”为由诱导操作,并宣称项目“痛感低、1—3天可恢复”
术后该消费者面部出现过敏、红肿、瘙痒,经泰顺县人民医院诊断为接触性皮炎伴二度烧伤,两次就医后至12月6日仍未好转,且机构未按知情书约定履行反应义务,亦未提供仪器质检报告及医护资质证明,疑似使用倒牌仪器并违规操作。
该消费者要求全额退还项目费用、承担已发生及后续医疗费用、两次往返温州—泰顺交通费、赔偿误工费及精神损失费,至今在卫健委介入后机构仍反复推诿。截至深度美业发稿前,该投诉最终由美团方面出面解决,未见该机构对投诉进行公开回应。
图源:黑猫投诉
而另一项直接针对该机构的投诉,则没那么幸运了,时隔一年,截至深度美业发稿前,仍未能成功匹配到该机构。
医疗安全问题本无小事,而“新旧韩美”的运营团队却似乎将合规问题上的态度一以贯之。
2018年9月26日,区卫生局认定该法人名下的温州市杨国度整容外科诊所有限公司超出核准登记诊疗科目开展假体隆胸诊疗活动,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图源:天眼查
深度美业始终相信,调查医美机构背景,关注医美机构商誉,对于消费者而言是意义非凡的事。在选择时有预警,在维权时有依据,才能正向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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