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高三学子遭邻居蓄意撞亡
凶手一审获死刑
2026年1月5日,从受害者张俊豪母亲发布的视频及判决书获悉,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蓄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桂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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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回溯至2024年5月29日下午1时许,响水20岁高三学生张俊豪,午饭后骑电动车返校途中,遭36岁邻居王某桂驾车蓄意从身后撞倒,身受重伤。经多方抢救,张俊豪始终处于脑死亡状态,最终于2025年7月29日下午4时不幸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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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查明,王某桂蓄意报复伤人,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响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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