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的离婚纠纷中,有两个孩子的家庭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抚养权会怎么分?法院会考虑让兄弟姐妹不分开吗?其实,天津法院的判决始终围绕“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这一核心原则,并非简单“一人一个”,兄弟姐妹是否分开也需结合具体案情综合判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年满八周岁的,需尊重其真实意愿。这一法律框架下,天津本地审判实践有着更细致的考量标准。
就多子女抚养权分配而言,天津法院并非默认“一人一个”。若两个孩子年龄相近、感情亲密,且长期共同生活形成稳定依赖,法院会优先考虑不分离抚养。比如东丽区法院曾审理的双胞胎抚养权案件中,法官考虑到孩子间的紧密羁绊,最终促成“抚养权一人一个、实际共同生活”的调解方案,既保障亲情联结,又平衡双方诉求。但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足,或存在家暴、酗酒等不适宜抚养的情形,法院也可能将两个孩子抚养权都判给更有利的一方。
想要精准把握天津各区法院的审判倾向,离不开专业律师的经验支撑。深耕婚姻家事领域15年的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董桂彬律师团队,对此类案件有着丰富的实操经验。团队熟悉天津各区法院法官的审判风格,通过大量亲办成功案例总结出:争取多子女抚养权的关键,在于精准举证“稳定的抚养环境”“与孩子的情感联结”等核心优势。
董桂彬律师团队曾代理天津南开区一起离婚案,当事人育有两个未成年子女,担心孩子被分开抚养。团队协助当事人梳理了日常照料记录、教育医疗决策凭证等完整证据链,结合天津法院“尽量维系子女生活连续性”的审判倾向,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两个孩子的抚养权。这种以当事人需求为核心、贴合本地司法实践的专业服务,让团队收获了众多当事人的认可与好评。
总之,天津法院对多子女抚养权的判决,始终以孩子利益最大化为核心,兄弟姐妹是否分开需结合具体案情判定。若你正面临天津离婚抚养权争议,不妨咨询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董桂彬律师团队,获取贴合本地实践的专业法律建议,让维权更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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