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
尤溪县城市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
联合城关镇工作人员
一处违法建筑实施拆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据了解,该违法建筑为两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42平方米。当事人在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建设,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及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已构成违法建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经县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多次上门劝导,并向当事人说明相关法律规定及拒不自行整改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后,当事人同意由县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该违法建筑实施拆除,包括二楼新浇筑的钢筋混凝土部分。截至目前,该处违法建筑已全部拆除完毕。
┃最三明综合尤溪县融媒体中心编辑,转载请备注完整出处。
┃联系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沪明路16号金麟郡2幢205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