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看似普通的网络淫秽物品传播案,竟牵出横跨多省市的非法支付网络。
记者从闵行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截至2026年1月,骆某某、陈某非法经营案判决已正式生效,二人因搭建非法支付平台为色情、赌博等网络犯罪“输血”,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两年并处罚金,涉案4937万元非法资金流转链条彻底覆灭。
案件始于2023年5月,公安机关在巡查中发现淫秽漫画传播线索,追查资金流向时却意外发现,背后存在专门为非法活动提供支付通道的“影子帮手”。进一步侦查锁定骆某某、陈某二人,同年12月又查实其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结算服务,涉案金额巨大,非法经营团伙及其犯罪链条全面浮出水面。
据悉,具备互联网技术能力的骆某某,瞄准无资质平台的支付需求,于2022年4月搭建“第四方支付平台”。“我当时觉得,就是利用技术帮人解决支付通道的问题,收点手续费,算是个‘技术活’。”骆某某利用多家企业第三方支付账户,将其与自己开发的支付系统对接,初步搭建起了所谓的“第四方支付平台”,为一些数字藏品运营商提供支付结算通道。
2022年9月,为提升通道“可靠性”,他联合陈某将业务转至H公司支付接口,通过搭建虚假游戏平台,骗取X支付公司接口,篡改支付数据伪装成游戏充值交易,掩盖非法结算本质。
该非法支付系统运作隐蔽,由业务团队招揽各类无资质网站客户,技术人员协助完成系统对接。用户在色情、赌博等网站支付时,资金直接进入骆某某、陈某控制账户,系统扣除“通道费”后批量转至客户,形成资金沉淀和再支付环节,完全符合“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特征。
负责日常资金划转操作的陈某描述了过程:“每天就是根据系统算好的金额,在某支付的后台填申请单,批量打款。时间久了,感觉就像个普通的财务工作,没多想这钱本身是不是有问题。”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确认骆某某涉案4937万元、陈某涉案2562万元,均属非法经营罪“情节特别严重”情形。针对骆某某对犯罪金额的辩解,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调取全部银行流水及平台后台数据,逐笔交叉比对后排除异议,锁定真实交易金额,形成完整证据链。
最终,法院以非法经营罪作出上述判决,追缴违法所得并没收作案工具。承办检察官指出,新型金融犯罪常以技术伪装创新业务,隐蔽性极强,支付结算领域必须接受严格监管,任何非法经营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
检察官提醒,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是网络犯罪“帮凶”,民众需警惕收款方异常等支付陷阱,认清资金追索无门的风险,自觉抵制非法网站。选择合法支付渠道,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和安全金融市场秩序。
图片由AI生成
供稿:区检察院
编辑:吴俊艳
初审:方佳璐
复审:方雨斌
终审:刘垦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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