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元月6日讯 通讯员伍 淋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石门县人民法院磨市法庭收到了一份特殊的新年“礼物”。这份“礼物”来自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为感谢法庭在案件办理中展现出的公正、为民、高效的办案态度,他特意定制了一面印有“为民调解行善事 排忧解难积功德”的锦旗邮寄到法庭。
原告蔡某系浙江东阳人,2025年9月,其因生产经营需要,通过微信向被告覃某采购一批木材,双方就木材规格、尺寸、金额及付款方式等进行约定,蔡某于约定成交当日支付货款1.86万元,剩余尾款货到再付。蔡某收到货后,发现木材尺寸、数量与约定不符,多次与覃某沟通协商均无果,遂诉至法院。
磨市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细致查阅案卷,认为该起纠纷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且考虑原告蔡某人在外省,开庭来回奔波路途遥远,本着维护双方共同利益、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的原则,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可是多次联系被告覃某,其电话不接,短信不回,后经过多方打听,才添加了覃某的微信进行沟通。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被告覃某提出补偿原告3000元或退货不给补偿的协商方案,但原告蔡某不接受,认为自己被骗,希望尽快收回全部货款。对此,双方僵持不下。
面对僵局,承办法官多次耐心向双方释法明理,分析案件利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回顾合作初衷,体谅彼此在经营中的不易。
经过多轮反复、耐心细致的沟通与协商,双方的态度逐渐松动,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退货退款,退货运费由原告蔡某承担,被告覃某将货款转入法院专户,待收到货物并清点无误后,由法院直接支付给蔡某。
2025年12月,双方均诚信、迅速地履行了自己的义务,覃某如约收到了退还的木材,蔡某也在法院领到了退回的货款。至此,案件圆满解决。
“詹法官,距离太远,实在无法当面致谢,给你们寄了一面锦旗,是我的一份心意,请你们一定要收下。”收到货款的蔡某,在电话里不停地向承办法官表示感谢,于是磨市法庭便在元旦节后上班第一天收到了新年的第一份“快递”。
新年的第一面锦旗,是肯定,也是鞭策,更是责任。2026年,石门法院将以这份新年“开门红”为激励,继续坚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初心使命,不断优化办案流程、提升解纷效能,用更高效的审判、更暖心的服务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让公平正义更快、更真切地抵达群众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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