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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 文 杨洋 编 李亦辉
1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同金管罚决字〔2025〕45号)显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福费廷业务管理不审慎。,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大同监管分局罚款40万元。
同金管罚决字〔2025〕45号显示,因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贷后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康玉灵(时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零售部产品经理)被警告。
同金管罚决字〔2025〕45号显示,因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福费廷业务管理不审慎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刘文平(时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营业部总经理)被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成立于2019年03月13日,注册地址为大同市平城区南环路565号,经营范围包括: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办理票据承兑;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光大银行总行、太原分行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1条,周边风险3037条,历史风险1条,预警提醒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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