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钱睿 记者 严君臣)酒酣驾车上路,漠视法律底线,终将付出沉重代价。1月6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醉酒驾驶致人死亡的交通肇事案,被告人康某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2024年11月26日傍晚,康某与朋友在南通市通州区某饭店聚餐,席间饮酒。当日21时许,心存侥幸的康某不顾酒后驾驶的明文禁令,驾驶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行驶至龙盛大道某桥面路段。该路段正处于施工状态,设有明确限速标志。但此时,酒精已对康某意识和操控能力造成深度麻痹,其不仅未减速慢行,反而严重超速行驶,且未遵守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操作规范,致使车辆突然失控,冲破道路中间的隔离护栏后闯入对向车道,与由西向东正常行驶的徐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正面猛烈相撞。

事故发生后,徐某某身亡,康某本人也受伤,双方车辆及道路护栏均遭损坏。经相关部门检测,康某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198mg/100mL,属于严重醉酒驾驶。交警部门经调查认定,康某对此次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康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且严重超速行驶,引发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康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综合全案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的悲剧再次为广大驾驶员敲响了警钟,醉酒驾车绝非简单的交通违章,而是严重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行为。酒精会极大削弱驾驶人的判断力、反应力和操控力,让看似熟悉的道路充满未知风险。康某的一时侥幸与鲁莽,不仅让一个无辜生命消逝、一个家庭破碎,也让自己身陷牢狱,付出了失去自由的沉重代价,留下了终身无法弥补的遗憾。该案承办法官张波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要时刻敬畏法律、敬畏生命,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坚决摒弃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等危险驾驶行为,共同守护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