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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商务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文物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海南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海南老字号的认定条件、认定程序、动态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推进老字号守正传承和创新发展。

海南老字号(Hainantime-honoredbrand)是指在海南省内历史底蕴深厚、文化特色鲜明、工艺技术独特、设计制造精良、产品服务优质、营销渠道高效、社会广泛认同的品牌(字号、商标等)。《办法》明确,省商务厅负责海南老字号认定管理工作,会同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文物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将符合条件并具有示范引领性的品牌认定为海南老字号,将其所属经营主体认定为海南老字号经营主体,建立海南老字号名录。海南老字号认定遵循“自愿申报、优中择优、动态管理”的原则。

海南老字号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 品牌创立时间在30年(含)以上;

  • 具有海南民族特色和鲜明的海南地域文化特征;

  • 面向居民生活提供经济价值、文化价值较高的产品、技艺或服务;

  • 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引领性和示范性,得到广泛的社会认同和赞誉。

海南老字号经营主体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 海南省内依法注册设立;

  • 依法拥有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且未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传承关系明确且无争议;

  • 主营业务连续经营30年(含)以上,且主要面向居民生活提供商品或服务;

  • 经营状况良好,且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 具有符合现代要求的企业治理模式,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

  • 在所属行业或领域内具有较强影响力;

  • 未在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且近3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办法》还明确了海南老字号标识和牌匾使用规定、海南老字号标识和牌匾标准式样。

《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海南老字号认定及保护促进办法(试行)》(琼商通〔2017〕43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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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编辑:王彩玉 审核:李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