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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电动自行车给别人

一旦发生事故

出借人可能也要担责

某地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

借电动自行车引发的

侵权责任纠纷案件

典型案例

日前,赵某应钱某邀请驾驶电动车前往钱某家中小聚,两人边吃饭边“小酌”,饭后,钱某打算去附近买点东西,便向赵某借用电动自行车,赵某见钱某说话吐词清晰且去的地方很近,遂将电动自行车借给了钱某。

之后,钱某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与一违停在路边的大货车相撞,后入院治疗多日。钱某除向大货车驾驶人提出赔偿请求外,还要求赵某赔偿各项损失15000元。双方因多次协商未果,钱某遂将赵某诉至人民法院。

最终,在法院的沟通和调解下,钱某与赵某达成一致意见,赵某向钱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5000元。

以案释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赵某作为电动车的所有人和共饮者,存在两方面的法律风险。其一,共饮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共同饮酒后,共饮人之间对彼此的安全负有一定注意义务。若明知对方饮酒仍出借车辆,可能被视为未尽到合理提醒、劝阻义务;其二,出借车辆的审慎义务:出借人需确保借用人具备驾驶资格且状态适宜(如未饮酒)。若因出借行为间接导致事故,可能被认定存在过错。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日常生活中

一些看似“帮忙”的行为

实则隐患重重

下面就来捋一捋

借电动自行车或

买卖电动自行车未及时过户

可能带来哪些麻烦

01 交通事故赔偿风险

若借用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车主若对事故存在过错,如车主明知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或借车人不宜驾驶(如酒后、未成年人)仍出借车辆,车主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02 交通违法处理风险

车辆买卖后若未及时办理过户、注销,登记信息仍为原车主,该车产生的交通违法记录将与原车主关联。若实际使用人违法且不处理,将影响车主的征信与其他车辆业务办理。

03 车辆被用于非法活动的风险

如车辆被用于非法活动,登记车主可能被调查,即便无过错也会耗费时间精力,甚至卷入法律纠纷。

04 影响办理新车登记

原车主在购买新电动自行车上牌时,可能因名下有未过户、未注销的电动自行车,影响新车相关业务办理。

福州交警提醒

  • 切勿随意将电动自行车借给他人,更不要出借身份信息供他人登记上牌。

  • 如他人使用你名下的车辆产生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你将承担相应责任。

  • 一旦发现身份信息被冒用登记电动自行车,请立即联系交警部门及时办理过户或注销,排除风险。

身份信息勿出借 法律风险恐缠身

上牌登记需本人 守法骑行平安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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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好心变成“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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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福州交警、法治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