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等十部门
关于印发《关于实施中小学春秋假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州级相关部门、州直属单位(学校),县(市)教育主管部门:
现将《关于实施中小学春秋假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凉山州交通运输局
凉山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凉山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凉山州总工会
共青团凉山州委
凉山州妇女联合会
凉山州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12月26日
关于实施中小学春秋假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优化学生假期安排,拓展育人空间,深化家校社协同育人,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引导学生走出校园、亲近自然、开阔眼界、增长见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实施中小学春秋假制度的指导意见》(川教发〔2025〕11号)要求,结合实际在全州中小学实行春秋假。具体相关情况,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遵循“因地制宜、合理设置、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统筹全州教育资源与社会力量,科学合理安排春秋假期,引导学生走出课堂、亲近自然、体验社会、传承文化,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进一步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
(一)因地制宜
充分考虑凉山州地域广阔、城乡差异显著、多民族聚居的实际情况,以及不同学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实行州级统筹、县(市)推动、学校具体实施的方式,在确保教学总时长不变的前提下,科学合理设置春秋假期。各地各校应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避免“一刀切”。
(二)合理设置
在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保障正常教育教学任务完成和总教学周数不变的基础上,通过优化教学计划,统筹利用每学期的机动周,科学安排春秋假时间。
(三)协同推进
强化州、县(市)两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指导职能,加强与文化旅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育、交通运输、工会、共青团、妇联、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凝聚育人合力。
二、具体安排
(一)假期时间安排
春假、秋假各安排3天,全年共计6天。结合我州实际情况,秋假融合在彝族年假期中,不再单独安排;春假安排在清明节前后,与清明节假期形成连休。
(二)实施范围
全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鼓励幼儿园和高中学校结合实际试行春秋假或秋假制度。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职工休假衔接机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总工会等部门要积极引导用人单位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在春秋假期间,优先支持有未成年子女的职工申请休假,便于家长陪伴子女参与假期活动。
(二)丰富假期服务供给
公益场馆开放。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体育馆、青少年宫等公益性场所在春秋假期间面向中小学生及家庭免费或优惠开放,适当延长开放时间,增设互动体验项目。文旅体资源整合。文化和旅游部门应深入挖掘凉山特色文化和生态旅游资源,开发适合学生参与的公益性研学旅行线路和实践课程;体育部门应积极组织特色体育项目与活动。提供公益托管服务。针对部分家庭假期看护困难的问题,各地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充分发挥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年之家、妇女儿童之家等阵地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学校应提供公益性兜底托管服务,统筹教师资源,开展艺术、体育、科技等有益学生身心发展的活动,学生家长可自愿申请参加。学校可按相关规定收取伙食费,不得额外收取其他费用。
(三)规范办学与收费行为
严禁因春秋假调整而增加课时或变相补课,假期期间原则上不布置书面作业。同时,严禁学校及学科类培训机构以任何名义组织集体补课或隐形变异学科培训。各类托管服务、研学活动必须坚持公益属性,杜绝任何单位或个人借机违规收费。教育、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作,规范研学基地、培训机构等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无证经营、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各县(市)应提前公布春秋假具体安排,并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要强化学生安全教育,重点做好交通、消防、防溺水、食品卫生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自我防护意识,推动学校、家庭、社会共同营造关心、支持春秋假制度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实施
各县(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春秋假实施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本地实施方案。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加强与发展改革、公安、财政等相关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沟通协调,推动各方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州教育体育局将适时对各县(市)春秋假实施情况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来源: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
编辑:肖薇
责编:杨艳
编审:阿比伊木
终审: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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