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永康人)
1月6日,记者从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保障养老保险基金安全,确保养老保险待遇准确发放,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需每12个月进行一次资格认证,超期未完成认证者将暂停养老金发放。
根据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有关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每12个月需进行一次资格认证。认证采取递延方式,自最近一次认证之日起,每满12个月为一个认证周期;周期内可多次认证,并以最后一次认证时间重新计算12个月周期。例如:某人在2025年10月9日完成认证,则须在2026年10月9日前再次认证。
超期未完成待遇资格认证人员,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仍未完成资格认证的,将暂停养老金发放。待遇暂停人员完成认证后,需主动告知社保经办机构,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实相关情况后予以补发。
认证方式
一、“浙里办”App认证
1.下载安装。打开手机“应用商店”,搜索并下载“浙里办”App。
2.操作流程。登录“浙里办”App,在首页搜索框输入“社保待遇认证”,点击进入。如使用本人手机登录,请选择“本人认证”,系统将自动显示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核对无误后点击进入“人脸识别认证”;如使用他人手机登录,请选择“帮助他人认证”,手动填写待认证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核对无误后点击进入“人脸识别认证”。
二、线下认证
使用智能手机确有困难的待遇领取人员,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至就近的社保经办机构、镇(街道)、村(社区)等代办点办理社保待遇资格认证。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广大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务必关注自己的认证周期,及时完成资格认证,以免影响养老金的正常发放。如有疑问,可拨打社保服务热线或前往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
若领取定期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涉及刑事处罚或亡故的,本人或家属请及时拨打社保咨询电话申报,并办理后续事项。千万别谎报,也别想着钻空子,冒领养老金的,不仅会被追回所有冒领的钱,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不小心错过了认证时间,记得及时补上认证,并且尽快联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说明自己的真实情况,这样,停发期间的养老金还是会补发给您的。
部分来源:社保中心
融媒编辑:董碧冰 整理
校对:华偎兑
一审:应栩漪 二审:胡灿彦 终审:程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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