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梁园城区市容环境质量,规范停车秩序,确保人行道、盲道畅通,推动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商丘市梁园区城市管理局于1月6日开出首张违法停车温馨提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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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时28分,在胜利路与人民路叉口东北角,车牌豫NFXXXX的黑色汽车在人行道违章停放、占压盲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发〔2016〕36号等规定,由梁园区城市管理局执法队员对违停车辆进行拍照取证,并对违停车辆依法下达《温馨提示单》,开出第一张机动车在人行道违法停车的提示单。

人行道上违法停车不仅破坏市政基础设施,也严重影响了市民出行和城市市容市貌。前期该局通过报纸、电台、网络等媒体持续开展宣传,执法队员在日常巡查中对违停车主及时劝离并耐心讲解,并在神火大道、民主路、胜利路、人民路、前进路等路段设置提示牌,积极扩大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全力引导广大市民群众规范有序停车。

车主收到罚单后,可以搜索微信公众号“商丘市梁园区城市管理局”进入“违停处理”页面,绑定车辆信息后自助处理,首违不予处罚。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城管部门工作,自觉遵守停车管理规定,在路沿石以上人行步道上停放车辆时,车头应按照停车位箭头指示方向,规范有序停放。禁止在未施划停车位的地点停放,禁止未按箭头指示方向或超出、跨越停车位停放,禁止占用人行道、盲道、占压草坪、绿地等。今后,梁园区城市管理局将持续加强对辖区内停车秩序的巡查与管理力度,全面推进梁园城区人行道违法停车行为专项整治,为群众营造一个畅通舒适的出行环境和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黄波 通讯员 王绵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