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 陈润润)1月6日,在咸安区浮山街道幸福宁和康养公寓,89岁陈爹爹的家人通过“民政通”APP申领电子消费券后,顺利完成了首笔抵扣。他是全省首位成功核销养老服务消费券的受益者。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相关通知,该项补贴对象覆盖经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和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补贴项目包括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等。补贴资金以电子消费券形式通过“民政通”按自然月发放,老年人消费时可直接按比例抵扣费用,便捷高效且精准直达。该项补贴政策旨在破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现实困境。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坚持自愿申请原则,老年人及其代办人可以通过“民政通”注册申请,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经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将按月获得电子消费券,对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每人每月最高抵扣额度为800元。

政策出台后,我市民政部门快速响应,结合本市实际细化实施流程,依托“民政通”平台搭建全市统一的申请、评估、发放一体化服务体系。申请人只需通过线上注册或线下代办方式提交申请,经专业机构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完成等级评定后,符合条件者即可按月领取补贴。

此次申领补贴的还有74岁曾令文,他经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为中度失能。其家属表示,有了800元消费补贴,能更实惠地享受养老机构专业照护服务,一年下来,能省下近万元,大大减轻了家庭经济负担。该项政策自今年1月1日启动以来,全市养老机构已有69位老年人通过评估,正在办理领券核销手续。

此次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落地,与我市现行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补贴、高龄津贴等政策形成有效互补,进一步完善了“补贴+服务”的双重保障模式。

据悉,我市将逐步扩大覆盖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应评尽评、应享尽享”。同时,我市将以首张补贴申领为契机,持续优化政策执行细节,加强养老服务质量监管,推动养老服务从“兜底保障”向“品质提升”跨越,让更多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感受到政策温暖,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