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年,总能听到“取消物业”的声音。
比如成都有个小区,因为物业质价不符等原因,最后业主们统一战线,成立业委会并辞退了原物业。
为啥宁愿自己管理,也不要物业?
核心还是在于物业质价不符,乱收费,收支不透明,糊涂账,甚至有些物业以“管理者”自居,权力凌驾于业主之上……这些问题都加剧了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关系日益紧张。
而且,此前人民日报也专门刊发了小区物业服务的种种问题。看起来都是些细枝末节的事,但影响到业主的居住体验以及交费的万般不爽。
人民日报归纳起来就是两类:物业不作为,乱作为。
该文中提到:运动器材坏了报修三个月没人管;车子乱停占用消防通道,物业睁只眼闭只眼;楼道墙面破损、电梯坏了、灯不亮,一直不维修;遛狗不牵绳、宠物粪便不清扫;门岗没人管,陌生人随便进;连最基本的卫生都不能按时打扫……业主意见很大。
还有的物业公司甚至擅自改变物业用房的用途,通过出租来谋取收益,但业主根本就没有享受到一点收益。
甚至有的物业明知自己不对,还理直气壮催缴费,用威胁、停水停电等极端手段逼业主交钱。这样反而让矛盾更激化,业主更反感。
于是很多人都觉得,“让这样的物业提供服务还不如自管”。那么,究竟能不能全面取消物业呢?
其实关于这个问题,我国民法典已经出台了相关的规定,其中就明确提到:
业主不得以未曾享受或无需享受物业服务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
但不能拒交物业费,并不代表物业就可以乱收费,按照官方的定调,如果出现了以下八种情况的话,不符合相关的规定的,业主照样可以拒交物业费:
1、物业服务严重不到位
物业和业主是有合同的,如果连最基本的服务都没做到——比如垃圾堆成山不清理、公共设施坏了半年不修——业主就有权不交费。但业主拒绝缴费维护权益也得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也就是提供确凿的证据,比如照片、视频,或者大量业主的共同证明。
2、物业公司违规收费
《民法典》第278条明确,物业费调整需经业主共同决定——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
现实中,如果物业公司私自提高物业费,或者收费以后不给发票,业主有权要求物业按规矩来,不合规的收费,业主可以不交,对于已经违规收取的费用,也可以要求退回。
3、空置费收费过高
空置房屋交费标准从地方规定,一般是空置期在6个月以上,收费标准为5-6折,超出部分不予交纳。不过这个也要看地方规定,并不是每个城市都有这个政策。
其实现实中,已经有不少地区出台政策,明确减免空置房的物业费,不用按100%来交:
①青岛开始实施空置房物业费打六折政策;
②甘肃兰州新区在去年就明确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房屋,可以申请减免50%的物业费。
③石家庄规定了房屋空置超过3个月的,仅需支付20%的物业费…
4、因为开发商原因导致未交房
如果是因为开发商原因导致始终无法交房,这期间,业主也可以不交物业费。
5、公共设施有隐患,物业不处理
如果小区已经存在安全隐患,比如电梯频繁出故障,物业却迟迟不解决,业主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受到了威胁,这种情况下不交费也合理。
6、物业公司拿不出审批文件
物业公司要收费,必须有物价管理部门的审批文件(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公约、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物业服务收费批准文件等),如果物业拿不出这些文件原件,业主们完全有理由拒绝交费。
7、物业违法催费手段
《民法典》第944条,明确了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义务,但也明确,禁止物业通过断水断电等非法方式催缴费用。
如果物业采取这种方式催收,就是违法行为,不仅业主不用交费,业主因此导致的损失,也可以要求物业赔偿。
如果遇到物业问题,业主可以怎么做?
第一,先收集证据:拍照、录视频、保存聊天记录,第三方检测报告(如电梯年检不合格证明)等,证明物业长期未履行合同义务。
第二,尝试协商:先和物业沟通,明确提出问题和诉求。
第三,向相关部门反映:如果协商不成,业主可以向街道、房管局、物价局等部门投诉。
第四,法律途径:必要时可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此外,如果物业断水断电催缴物业费,针对这种侵权行为,业主可依据《民法典》第944条主张赔偿实际损失。
总之,物业和业主有合同在身,都应该依据合同办事,如果物业光收钱不干活,或者乱收费、态度差,业主完全有权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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