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旨在规范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的制定、修改与执行。

该办法聚焦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通过细化平台在规则制定、执行过程中的责任义务,进一步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根据规定,平台需履行信息公示、设置过渡期、公开征求意见及建立申诉渠道等义务,并要求建立健全协商沟通、纠纷解决等机制。

针对市场广泛关注的定价问题,监管层明确划出红线。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网信办公布的内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平台规则,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价格或收费标准,即明确禁止实施“大数据杀熟”。

同时,该办法也对平台内经营者的权益保护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禁止平台利用规则不合理限制平台内经营者的自主经营活动或强制收取不合理费用,同时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

消费者权益方面,规则亦强调经营者不得在制定、修改和执行规则时排除或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或单方面变更服务规则损害会员权益。

为强化执行与监管,《办法》要求市场监管与网信部门加强跨部门协作,建立线索移交、信息共享与联合研判机制,并可对平台相关负责人开展约谈,要求其说明情况并进行整改。此外,鼓励平台主动发布合规报告,开展合规自评或引入第三方评估。

针对特定群体,办法要求用户数量巨大或对未成年人有显著影响的平台,需制定专门的规则明确平台内经营者的未成年人保护义务,并以显著方式提醒未成年人用户相关权利与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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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观察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