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正文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5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12期)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1至12月份组织对全市范围生产、流通市场经营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罐头、糖果制品、方便食品、蔬菜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餐饮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等20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此次抽检共1094批次,已检验1094批次,1037批次符合检验项目要求,57批次不符合检验项目要求(见附件)。具体通告如下:

 一、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

(一)高州市石鼓镇祥山南香花生油行生产的“花生油”(生产日期:2025-10-10)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 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化州市鉴江区兴茂油行生产的“花生油”(生产日期:2025-11-01)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 GB 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1批次饮料食品不合格

化州市运兴食品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化橘红水”(规格型号:330mL/瓶,生产日期:2025-7-28)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 GB 71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三、1批次酒类食品不合格

茂名市电白区岭门镇华汇万佳购物广场经营的标称吴川市梅泉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黑糯甜酒”(规格型号:620mL/瓶 15%vol,生产日期:2022-10-28)经抽样检验,酒精度项目不符合 GB/T 27588-2011《露酒》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1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

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兄弟餐馆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碗)”(消毒日期:2025-11-25)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 GB 14934- 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五、52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一)茂南区谢达富鲜肉店经营的“草鱼”(购进日期:2025-11-11)经抽样检验,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 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化州市鉴江传瑞食品店经营的“豆角”(购进日期:2025-07-22)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三)茂名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化州橘洲一号店经营的“优质菜心”(购进日期:2025-07-23)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四)化州市惠顺多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的“沃柑”(购进日期:2025-07-23)经抽样检验,氯唑磷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五)茂名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电白万达广场店经营的“大台芒(芒果)”(购进日期:2025-07-24)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六)茂名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电白万达广场店经营的“带泥红萝卜”(购进日期:2025-07-24)经抽样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七)茂名市电白区福乐佳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肉姜”(购进日期:2025-07-24)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八)茂名市电白区福乐佳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紫薯”(购进日期:2025-07-24)经抽样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九)茂名市电白区福乐佳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白豆角”(购进日期:2025-07-24)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十)信宜市朱砂镇莲盛生鲜超市经营的“黄肉番薯”(购进日期:2025-07-29)经抽样检验,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信宜市朱砂镇果味甜心水果商店经营的“香蕉”(购进日期:2025-07-29)经抽样检验,吡虫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高州市汇宝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泥红萝卜”(购进日期:2025-07-30)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志文水果店经营的“香蕉”(购进日期:2025-07-31)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茂南区新哥生鲜店经营的“辣姜”(购进日期:2025-8-28)经抽样检验,铅(以 Pb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茂名茂南区华根正日用百货商行(个体工商户)经营的“豆角”(购进日期:2025-08-27)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十六)信宜市左鲜右美水果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本地香蕉”(购进日期:2025-08-26)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十七)茂名市茂南区九五九熙水果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红芒(芒果)”(购进日期:2025-08-26)经抽样检验,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十八)茂名市茂南区富瑞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辣椒”(购进日期:2025-09-10)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十九)茂名市茂南区富瑞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姜”(购进日期:2025-09-10)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高州市众惠百货超市经营的“辣姜”(购进日期:2025-9-19)经抽样检验,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一)高州市曹江镇帅堂惠益家百货超市经营的“香蕉”(购进日期:2025-10-20)经抽样检验,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二)高州市曹江镇帅堂惠益家百货超市经营的“姜”(购进日期:2025-10-20)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三)高州市曹江镇惠广生鲜超市经营的“姜”(购进日期:2025-10-19)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四)电白区壹丰购物城食品超市经营的“香蕉”(购进日期:2025-10-27)经抽样检验,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五)电白区林头镇千果岛水果店经营的“脐橙”(购进日期:2025-10-18)经抽样检验,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六)信宜市贵子镇王灿水果店经营的“橙子”(购进日期:2025-10-22)经抽样检验,联苯菊酯、氯唑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七)高州市曹江镇帅堂惠益家百货超市经营的“脐橙”(购进日期:2025-10-22)经抽样检验,氯唑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八)电白区林头镇蔡伙权兄水果档经营的“橄榄”(购进日期:2025-10-26)经抽样检验,甲胺磷、戊唑醇、乙酰甲胺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九)茂名市电白区林头镇多客龙超市(个体工商户)经营的“靓沙糖桔”(购进日期:2025-10-26)经抽样检验,联苯菊酯、苯醚甲环唑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三十)茂名市电白区林头镇多客龙超市(个体工商户)经营的“荷兰豆”(购进日期:2025-10-26)经抽样检验,噻虫胺、烯酰吗啉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三十一)茂名市电白区林头镇多客龙超市(个体工商户)经营的“青奇异果”(购进日期:2025-10-26)经抽样检验,氯吡脲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三十二)广东惠多多百货有限公司林头汇通分店经营的“青圆椒”(购进日期:2025-10-27)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三十三)电白区林头镇千果岛水果店经营的“香蕉”(购进日期:2025-10-27)经抽样检验,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三十四)茂南区好鲜生蔬菜店经营的“葱”(购进日期:2025-10-29)经抽样检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三十五)茂名市茂南区欢记水果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橄榄”(购进日期:2025-10-29)经抽样检验,戊唑醇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三十六)茂名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东信名苑店经营的“螺丝椒”(购进日期:2025-10-31)经抽样检验,呋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三十七)电白区林头镇诚惠水果商店经营的“橄榄”(购进日期:2025-10-28)经抽样检验,甲胺磷、戊唑醇、乙酰甲胺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三十八)茂名市茂南区名果汇水果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香蕉”(购进日期:2025-10-29)经抽样检验,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三十九)广东惠多多百货有限公司林头汇通分店经营的“蜜柑”(购进日期:2025-10-27)经抽样检验,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四十)电白区林头镇蔡伙权兄水果档经营的“沙糖桔”(购进日期:2025-10-26)经抽样检验,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四十一)电白区林头镇诚惠水果商店经营的“蜜桔”(购进日期:2025-10-28)经抽样检验,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四十二)化州市正季水果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橙子”(购进日期:2025-10-29)经抽样检验,氯唑磷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四十三)信宜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经营的“香蕉”(购进日期:2025-11-11)经抽样检验,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四十四)信宜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经营的“螺纹椒”(购进日期:2025-11-08)经抽样检验,呋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四十五)茂名市前坊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指天椒”(购进日期:2025-11-17)经抽样检验,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四十六)茂名市茂南区同宝水果商行(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奇异果”(购进日期:2025-11-17)经抽样检验,氯吡脲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四十七)茂名北斗星金棒百货有限公司经营的“黄皮尖椒”(购进日期:2025-11-17)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东集信国控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四十八)高州市高百生鲜食品超市(个体工商户)经营的“果园鸡(鸡肉)”(购进日期:2025-07-15)经抽样检验,多西环素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四十九)高州市石鼓镇亚十鸡档经营的“竹丝鸡(鸡肉)”(购进日期:2025-07-17)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五十)茂名滨海新区芷姗姗鸡肉档经营的“三黄鸡(鸡肉)”(购进日期:2025-08-08)经抽样检验,多西环素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五十一)化州市旺昌达鲜肉店经营的“竹丝鸡(鸡肉)”(购进日期:2025-07-16)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五十二)高州市豪情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牛蛙”(购进日期:2025-11-24)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按规定公开,有关信息可在我市相关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上查询。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3.合格食品信息

4.不合格食品信息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7日

来源 茂名市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