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昌吉日报)

1月6日,昌吉市召开小区停车费听证会。来自昌吉市部分小区的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负责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围绕《昌吉市人民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审议稿)》收费标准方案展开讨论。昌吉市发改委、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等负责人在场作方案解释及意见收集工作。

据了解,本次听证会讨论的《昌吉市人民政府指导价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审议稿)》收费标准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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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宅小区的地下车位,计划按配套和服务分三个等级:

  • 月租金分为80元、120元、160元三个等级;

  • 小区地下车位临时停车3小时内免费,超过后每小时1元,24小时内最高收6元;

  • 业主购买的地下停车位,每月收取停车服务费40元。(特别明确的是:物业只能收取租赁费、场地占用费、停车服务费中的一项,不能重复收取。)

2

普通住宅小区的地上车位,计划按配套和服务分三个等级:

  • 月租金分为30元、35元、40元三个等级;

  • 小区地上车位临时停车3小时内免费,超过后每小时1元,24小时内最高收5元。

3

三轮摩托车(机动、电动)停车位

按每月10元收取。

来自昌吉市北京南路街道某小区的张晨现场算起了账:“这个方案好!我住的小区地下车库物业配套及服务属于一级,现在一个月租金就300元,就算包年打折也得3000元。按新方案,我一年能省下一半!我双手赞成。”

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朱洪智表示,听证会结束后,完整的会议记录、意见采纳情况和修改后的方案,会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市政府网站等平台公布,并继续接受群众监督,最终方案报市政府审议通过后,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印发的同时在官网公示30天,预计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

来自昌吉市宁边路街道某小区的一名物业公司代表杨经理表示:“支持政府指导价,我们将根据最终方案确定价格标准后立即执行,我们承诺,如果执行新标准,会将费用明确用于增加照明、升级监控、加强巡查,让大家停得放心。”

记者常谊谊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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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昌吉州融媒体中心

编辑:于瑶

责编:张璐茜

初审:巩丽珍

审核:李炜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