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ST泉为(证券代码:300716)近日发布公告,披露其控股子公司安徽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安徽泉为”)在一桩民间借贷纠纷案中一审败诉,需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3000万元及相应利息、违约金,涉案总金额约3276.16万元。
公告显示,该案由安徽省泗县人民法院审理,原告为泗县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为安徽泉为及褚一凡。法院已就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安徽泉为需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00万元及2025年7月15日之前的利息223.89万元,并以未偿本金3000万元为基数,自2025年7月16日起按照年利率13.8%支付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至借款偿还完毕之日止。此外,案件受理费10.28万元由安徽泉为承担。
根据判决结果,安徽泉为若未按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还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公告同时指出,当事人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ST泉为表示,公司将根据案件后续执行情况和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影响以公司后续财务核算结果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的各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判决事项 具体内容 借款本金 30,000,000元 2025年7月15日前利息 2,238,904.11元 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计算方式 以未偿本金30,000,000元为基数,自2025年7月16日起按年利率13.8%计算至借款偿还完毕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 102,804.11元(由安徽泉为承担) 履行期限 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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