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商标撤三通知别乱了阵脚,关键是提交符合要求的使用证据。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需在 2 个月内提交有效证据,否则商标可能被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本文整理权威标准,帮你精准准备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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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搞懂:商标撤三到底是什么?

商标撤三是指注册商标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这一制度的核心是激活商标资源,避免 “注而不用” 的浪费,本质是 “使用为王” 的权利验证机制。

商标局受理撤三申请后,会通知注册人提交使用证据或说明正当理由。期满未提供有效证据且无正当理由的,商标将被撤销中国商标网。

二、核心门槛:有效证据必须满足 5 个条件

无论是商品商标还是服务商标,使用证据都需同时符合以下要求,缺一不可:

标识一致:证据需清晰显示与注册商标图样基本一致的标识,细微差别未改显著特征的除外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类别匹配:必须使用在商标核定的商品或服务上,类似商品或非核定类别使用无效。

时间合规:使用行为发生在撤三申请日前三年内,精确到 36 个月区间。

主体明确:使用人可为注册人本人、被许可人,需证明使用关系合法性中国商标网。

公开流通:需体现商业使用属性,内部使用或象征性使用不算有效证据。

三、高认可度证据清单(按优先级排序)

(一)核心证据(证明力最强)

销售类:标注商标的增值税发票 + 对应交易合同 + 物流单据,三者信息需相互印证。例如发票备注栏注明 “XX 商标设备”,合同明确商标使用条款。

电商类:经公证的电商平台商品页截图、销售记录,需显示商标标识、交易时间和核定商品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服务类:含商标的服务合同 + 缴费凭证 + 服务场所照片,如连锁店招牌、服务手册等。

(二)辅助证据(补强证明力)

广告宣传:带商标的电梯广告合同 + 播放监测报告、公众号推广文章公证书(需标注发布时间)。

展会资料:参展合同 + 展位带商标的照片 + 参展证,需体现公开使用场景。

许可使用:备案的商标许可合同 + 被许可方的使用证据,如被许可方开具的销售发票中国商标网。

四、这些证据看似有用,实则无效!

内部材料:自制出库单、内部会议纪要、未流通的样品包装,缺乏第三方公信力。

孤证无佐证:仅一张无商标信息的发票、未履行的合同,无法形成证据链。

非规范使用:改变商标显著特征(如 “大白兔” 改为 “小白兔”)、超核定类别使用。

过期或虚假证据:使用时间不在三年区间内,或伪造的交易记录、PS 的宣传截图。

五、证据提交 & 整理实操技巧

提交时限:收到通知后 2 个月内提交,可申请延期 1 个月,需书面说明理由。

提交方式:电子提交需通过商标网上服务系统上传,选择后将不再接受纸质材料;纸质提交需附通知原件及信封中国商标网。

整理规范:按 “核心证据→辅助证据” 分类,编制目录注明名称、时间、证明目的;电子证据需做时间戳公证,外文证据附中文翻译件。

证据链逻辑:按 “生产→销售→宣传” 顺序排列,每年度至少留存 1-2 组不同时间点的证据,覆盖三年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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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特殊情况:正当理由可豁免撤三

若商标未使用是因以下情形,可免于撤销:

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导致生产停滞);

政府政策性限制(如行业整顿禁止经营);

破产清算等不可归责于注册人的事由中国商标网。

应对商标撤三,核心是围绕 “真实、合规、连续” 构建证据链。建议企业日常就养成留存商标使用证据的习惯,避免临时抱佛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