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民宿管理和促进条例》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条例》为云南省首部以立法形式规范民宿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其出台标志着大理民宿产业发展全面步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也为破解行业发展痛点、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筑牢了坚实的法治根基。
作为全国知名旅游目的地,大理依托得天独厚的自然风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与浓郁的民族风情,民宿产业得以蓬勃发展,已然成为推动当地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
近年来,大理全州民宿经营主体数量稳步增长,截至2025年7月底,全州正常经营的民宿数量已超7000家,形成了涵盖民居、宅院、客栈、庄园等多元形态的民宿产业集群。民宿产业的壮大,不仅丰富了大理旅游住宿业态供给,更有效带动了当地群众就业增收与民族文化传承弘扬。与此同时,民宿行业发展也面临管理法律法规调整对象界定不清、部门监管主体责任不明、日常行业监管力度不足、基层治理环节安全隐患突出、行业税收征管难度较大等现实问题,亟待通过立法予以规范解决。
此次出台的大理州民宿管理和促进条例共设总则、开办条件、规范经营、促进发展、法律责任、附则六个章节,总计35条内容,全方位厘清民宿经营的合规标准与发展方向。
据悉,大理州将以该《条例》施行为重要契机,强化多部门协同联动监管,扎实开展《条例》的宣传与培训工作,积极引导民宿经营者依法合规经营。同时,当地还将持续优化民宿产业扶持政策,着力培育一批彰显大理地域特色与民族风情的民宿品牌,推动民宿产业持续提质增效,让民宿产业成为大理推动全域旅游发展、促进群众共同富裕的重要支撑,为大理建设国际旅游名城持续注入全新发展动能。
记者 肖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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