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人民法院报》刊登“海底捞小便门”事件当事人及父母的致歉声明。
事件回顾
2025年2月24日凌晨,17岁的唐某与吴某在海底捞一门店包间内用餐后,实施了向火锅内小便的不当行为,并相互拍摄视频。2月27日,吴某将视频发布至朋友圈,导致视频在网络快速传播,引发广泛关注。同年9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唐某、吴某及其父母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关餐饮公司经济损失共计220万元。
今日刊登的全文如下:
致歉声明
道歉声明 2025年2月24日凌晨,唐某、吴某于酒后到餐厅用餐,用餐过程中实施不当行为且吴某将拍摄的视频发布在网上,严重侵害了餐厅的合法权益。后经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2025)沪0101民初9213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本人及监护人进行赔礼道歉以及赔偿餐具损耗费、清洗消毒费、经营损失及商誉损失、维权开支若干。现判决书已生效,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在此向四川新派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捞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表示真诚的歉意。我也接受到了来自家长、学校、公安、法院,以及网络广大消费者的批评与教育,我会吸取深刻的教训,改过自新。长大后,我要努力成为一位对家庭,对国家,对社会有担当的人。
作为监护人,我们对于孩子做出的不当行为深表歉意!对判决结果没有异议,今后一定引以为戒,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引导他成长为一名行为规范的好公民。肇事孩子父母真诚道歉。
致歉人:唐某、唐父、唐母
来源 | 消费质量报、人民法院报
编辑 | 李星彤
责编 | 眭实
审核 | 李晓龙
终审 | 开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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