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公共场所电视服务提升实施指南》(广电办发〔2026〕1号),这是在电视操作复杂治理工作取得酒店行业“便捷看电视”阶段性成果后,向更广泛公共服务领域深化拓展的关键一步

这份指南的发布,立足于现实问题、顺应技术趋势、回应民众期待的系统性政策布局,其背后蕴含着清晰的政策逻辑与深远的社会意义。

(一)

实施指南》的出台,直接源于当前公共场所电视服务仍普遍存在的用户体验短板

在医院、交通枢纽、养老机构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场所,“开机不能一键看直播”“画面模糊不清”“设备繁杂线缆凌乱”等问题,不仅影响了公众获取信息的便捷性与观看体验,也在一定程度上折损了公共服务窗口的现代化形象

广电总局此前在酒店行业推动的“双治理”已证明,“便捷看电视”在技术上可行、在用户中受欢迎

将成功经验从酒店行业,推广至更广范围的公共场所,标志着治理工作从“专项破题”进入了“全面深化”的新阶段

充分体现了广电总局坚持问题导向,致力于将治理成果惠及更广泛人群的决心,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在广电公共服务领域的具体实践。

(二)

《实施指南》的核心价值,在于提供了具体、可操作的服务提升“路线图”与“施工图”。指南精准锚定了五大提升维度:

“一键看直播”与开机无广告,直指操作繁琐和强制广告两大顽疾,确立了开机即服务、简洁直达的用户体验优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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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频道序号优化与高清/超高清画质呈现,旨在解决频道资源浪费、信号质量参差问题,推动公共服务视听品质向超高清看齐,顺应超高清电视技术普及的时代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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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新型终端与确保信号源合规,一方面通过技术集成(如插入式机顶盒、一体化电视)简化硬件、美化环境,另一方面严守安全播出底线,明确要求使用有线电视、IPTV等规范信号源,杜绝非法互联网信号,确保了意识形态安全与传输质量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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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要求共同构成了公共场所电视服务的全新标准体系,为运营方建设和改造提供了明确遵循,也为社会监督提供了清晰依据

(三)

值得关注的是,《实施指南》在提供多种可行方案的同时,明确“鼓励优先使用由运营商提供端到端电视服务”。显然,这一导向背后,是对于安全、质量、效率的综合权衡。

运营商专网传输方案,能最大程度保障播出安全与信号稳定传输,符合广播电视作为重要宣传思想阵地的根本属性要求

尤为关键的是,该方案因信号与公众互联网物理或逻辑隔离,“无需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相关的定级、备案、安全防护和等级测评”,这为公共场所运营方,特别是预算有限的公立机构有效降低了合规成本与网络安全投入,解决了其在提升服务时可能面临的一大现实顾虑。

这一设计体现了政策的前瞻性与务实性,在追求服务提升的同时,巧妙化解了安全投入可能带来的阻力,有助于政策的顺利落地。

《实施指南》还明确了酒店、医院、学校、交通枢纽等公共场所运营方为实施责任主体,并细化了新建与改造两种场景下的路径选择。这既赋予了运营方根据自身条件灵活推进的自主空间,也对其履行公共服务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

政策通过提供附录方案等技术支持,实际上是对运营方进行了一次“能力赋能”,引导其科学规划、高效实施。这种“政府定标准、明方向,市场供方案、优服务,主体担责任、抓落地”的模式,有利于形成政府、产业、社会多方协同的治理格局,共同提升公共场所的视听服务环境。

可以说,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公共场所电视服务提升实施指南》,是一项小切口、大民生的务实之举,它从民众在公共场所看电视的“烦心事”入手,以标准化、规范化的方式,推动公共服务品质的精细化升级。

这不仅是巩固扩大“双治理成果的必然延伸,也是提升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建设现代视听中国的题中之义;指南通过设定明确要求、提供可行路径、兼顾安全与成本,为全国范围内公共场所电视服务的焕新升级按下了“加速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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