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县应急管理局

关于办理2026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通告

为规范我县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按照《吕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工作的通知》(吕安办发〔2025〕88号)和《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转发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全省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吕应急发〔2025〕210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点)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我县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二)主要负责人自行选择到具备培训条件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报名参加培训,并取得由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发放的考核合格证、销售人员经过安全教育;

(三)零售场所面积不应小于10平方米,且不应大于20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安全距离;

(四)零售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

(五)在临县人民政府规划的禁燃区和限燃区域内,不得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点;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不应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六)不得在旅游景点设立烟花爆竹零售点;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需提供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

(三)主要负责人资格证件;

(四)零售点及其周围安全条件说明;

(五)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三、受理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2月9日止(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四、受理地点

临县政务大厅应急管理局窗口。

咨询电话:0358-4580737

临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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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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