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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执行路上,法治铿锵前行。
为让生效判决落地有声,成为“真金白银”的过程更可感可触,即日起推出“执行札记”专栏,邀请一线执行法官讲述办案故事,分享破解执行难题的智慧与坚守。在这里,你将看到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初心在一次次查人找物、一场场执行攻坚中淬炼成金。
让我们共同见证法院执行人如何以脚步丈量责任,用担当兑现承诺,奋力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法官,公司拖欠了两年的工资,我们真的扛不住了!”
“法官,真不是我们故意拖欠,确实是回款困难,我们也一直在努力想办法……”
在执行欠薪案件时,时常会碰到劳动者和企业“两难”的局面,能否改“一去一存”为“双生共赢”,对执行法官而言,是个必须努力的方向。
21名员工,160万工资
21名申请执行人曾是诚某公司的员工。自2022年起,诚某公司因市场环境变化导致经营困难,遂向全体员工发布《薪资部分发放的通知》,并承诺未发放的部分将后续补发。但一直到2024年8月,仍有欠薪未补足。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员工们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裁决,公司需支付员工工资及工资差额等。但该裁决生效后,公司却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
于是,2025年3月起,部分员工陆续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总标的额高达160万。更糟糕的是,根据申请执行人透露,尚有百余名员工还未提请执行。
“法官,这么大一家公司怎么会拿不出钱?经营困难只是他们拖欠的借口。”员工们已经彻底失去了对公司的信任。
劳动者的血汗钱,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执行方面对企业欠薪行为向来毫不手软。接手案件后,我们很快启动执行程序,冻结了诚某公司的账户。然而,公司银行账户中仅有不到12万元存款,名下资产除了办公场地和设备,仅有一些车辆能够尽快拍卖,对员工们来说也是杯水车薪。
一系列执行措施紧随其后,我们向被执行人发出报告财产令,但诚某公司未在给定期限内向法院报告财产。
最终,只能依法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措施。
“失信”还是“失能”?
员工不断请求法院进一步查封公司的办公场地和设备。
但如果径直开展“死封”,虽然可以为目前这批申请执行的员工快速拿到欠薪、结束案件执行程序,但很可能导致企业停摆甚至倒闭、大批员工失业,后续可能会有更多的员工拿不到工资,这一定不是最优的答案。如何在依法严厉惩治失信行为的同时,帮助努力偿债的被执行人经济再生?
“这家企业到底是‘失信’还是‘失能’?公司负责人反复强调‘回款困难’到底是托词还是事实?”我们进一步对被执行企业开展了调查。资料显示,该公司是一家成立了超过二十年的本地知名企业,曾经承接过不少大型项目,并且获得过诸多荣誉。按理说,不至于陷入拖欠薪资、沦为被执行人的境地。
为了更加准确地摸清状况,我们将公司负责人传唤至法院谈话。
“法官,我们理解员工的急迫心情,公司确实是受限于回款问题,真的希望法院和员工们再给我们一些时间。”面对法院的问询,公司负责人再一次表达了企业的请求。“公司现在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银行、客户都对我们的履约能力产生了怀疑,本来要汇入公司的部分工程进度款项要重新审计、审批,也无法参与招投标活动,再这样下去,公司就彻底完了。”
“尽快填写财产申报表,报告公司目前的财产状况。重点是仔细梳理应收账款,列明项目名称、数额、交易方。”通过谈话,我们较全面地了解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如果公司负责人所述属实,这个执行僵局就有转机。
很快,我们拿到了公司应收账款明细,经过核查,该企业的业务量并不低,交易方不乏一些知名企业,债权债务关系比较清晰,且这些交易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拿到回款的确可能只是时间问题。
至此,我们有了较为明确的判断,员工工资能拿到,企业也能救!
涸泽而渔,不如放水养鱼
针对被执行公司的经营特点及目前所遇困境,我们拟定了一套环环相扣、富有弹性的执行方案:一是由法定代表人田某以个人房产提供担保,解除对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和失信限高措施,让企业恢复信用能够正常运作;二是法院与公司共同追讨到期未履行的应收账款,提升财产发现的效率;三是法院对公司在手订单进行监督,确保回款用于支付工资;四是继续对公司车辆等轻资产进行查封,为申请人提供兜底保障。
为打消申请执行人的顾虑,我们还出示了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田某签署的担保书,并做好充分解释:“法院已经对田某名下的几处房产进行了查封。另外,我们也启动了对公司目前所有的一些车辆的评估、拍卖程序,第一笔钱预计很快就能拿到。”
随后,我们快马加鞭,派出执行法官奔赴西安、重庆、绍兴等地向诚某公司的债权企业送达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对于贵州、新疆等偏远地区则委托当地法院送达或电话沟通。
功夫不负有心人,一笔笔代管款汇入了法院银行账户。不到40天,21名申请执行人全部成功拿到了被执行款。
后续,又有30余名员工陆续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如愿拿到了欠薪。
“法院的执行方案让我们缓了口气,目前决定暂时不接新的项目,先集中精力处理遗留问题,虽然公司还要面对很多困难,但是我们有信心,调整之后再出发!”案件执行完毕后,被执行企业负责人告诉我,得益于法院采取的柔性策略,公司不仅能够继续正常经营,而且在执行期间不再回避财务问题,反而主动与在职员工坦诚沟通,共同商讨解决方案,还分批支付了另外100多名员工的工资。
执行工作犹如问诊把脉,该下猛药不能犹豫,但更多时候,要深挖案件症结,努力激活破局的“源头活水”,特别是涉企执行中,尤要关注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敦促其遵规守纪的同时,也应充分考虑执行措施的必要性、适当性和损害最小化,避免“一刀切”导致被执行企业陷入“越执行越无力”的恶性循环。让申请执行人权益得以兑现的同时,也让“可救、能救、应救”的企业获得新生的机会,这是“如我在执”的应有之义。
执行干警
周 建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
张津才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
来源丨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执行局
文字:陈诗若、张津才
漫画:陈诗若
责任编辑:蒋梦娴
编辑:孙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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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观号作者:浦江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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