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在初级道玩双板,怎么就成高风险运动了?8万多的手术费不赔?
刘先生捂着刚做完韧带手术的膝盖,看着保险公司的拒赔通知书,满是疑惑。
今年冬季,好多和他一样喜爱滑雪的人带着综合意外险去滑雪场,摔了一跤后才发现“滑雪免责”条款躲在合同的小字部分当中。
很多人觉得意外受伤就能获得赔偿,却不知道雪道上的意外险可能存在“高风险运动”这个隐蔽的限制条件。
今天我们就借着刘先生的例子,讲讲滑雪受伤后意外险怎么赔付,怎么避开“买了却用不上”的坑。
案情简介
2023年12月,刘先生随朋友前往城郊滑雪场体验双板滑雪,因其为新手,特意挑选了难度最小的初级道,并且花费200元聘请了1小时的教练。学会了基本的转弯与刹车动作,教练离开后,刘先生自行练习。不过在一次转弯时,雪板卡在雪道边上致使其失去平衡,重重地撞到旁边的防护栏,随即感觉右膝极为疼痛,无法站立起来。
滑雪场的救护人员赶到后,首先初步判断是韧带损伤,并建议立即送医。随后经检查确诊为“右膝关节前交叉韧带断裂”。手术以及康复治疗总共花费了8万元。刘先生想到自己3个月前购买了一份保期为一年的综合意外险,保额达50万元,且包含意外医疗责任。便立即整理好病历、费用单据以及滑雪场出具的事故证明,向保险公司提交了理赔申请。
苦等10天,收到的却是《拒赔通知书》,原因让他又气又懵:经过核查,你的事故是因为滑雪引起的,按照保险合同规定,“滑雪、攀岩、跳伞这类高危运动”属于免责范围,所以不进行理赔。
刘先生多次向保险公司解释,自己只是在初级道上休闲滑雪,根本没有做那些高难度的动作。可保险公司总是拿合同里写的“滑雪免责”当借口,双方沟通了好几回,都没有结果,理赔的事情就这么一直搁置着。
何帆律师解析
李先生遇到的困境,其实涉及冰雪旅游季最常见的意外险争议:滑雪到底属不属于“高风险运动”?保险公司能不能一句“合同免责”就拒赔?
解决这些问题,不能只盯着合同中列出的“高风险运动”名单,还得从“免责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以及“滑雪风险的具体情境判断”这两方面深入分析。这既是帮助刘先生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也是广大滑雪爱好者必须理清的重要问题。
首先保险公司若以“滑雪免责”作为拒赔理由,必须紧扣《保险法》第十七条这一关键条款:免责内容需通过醒目方式,比如加粗或标红等形式,向投保人明确提示,同时要把“为什么滑雪被认定为高风险活动”以及“是否涵盖所有类型的滑雪项目”这些细节讲清楚、说明白。
刘先生找到自己的保单,发现“责任免除”里的“滑雪免责”条款与其他文字一样,既未加粗也未标红,隐匿于“其他高风险运动”的笼统表述之中;刘先生回忆,投保时业务员仅称“平常意外都能保”,压根未提及“滑雪不赔”,更未解释“初级道休闲滑雪与专业滑雪的风险差异”。此情形表明保险公司连最基本的“提示说明义务”都未履行,该免责条款在法律上属无效,凭什么用以拒赔?
不少人心里会犯嘀咕:“所有品类的滑雪运动都能得到赔偿吗?”
其实不是。我以前在法院当员额法官,审理过好几起滑雪意外理赔的案子,明白法院判定“滑雪是不是免责的高风险运动”,有个明确的标准:看保险公司有没有“对滑雪进行场景化区分并且清楚告知”,还有“事故发生的实际风险等级”。
例如此前有一案例,投保人于正规雪场中级道滑雪时受伤,保险公司以“滑雪免责”为由拒赔,不过法院发现合同中未对“休闲滑雪”与“专业滑雪”加以区分,且未进行提示说明,最终判定保险公司败诉——此情形与刘先生的情况相似,也表明“未区分场景的笼统滑雪免责条款,较难获得司法支持。
说到刘先生的案件,有两个关键地方能拆穿保险公司的拒赔借口。
其一为“滑雪风险的场景化区别”,刘先生于正规滑雪场初级道开展滑雪活动,有教练予以指导,且使用的是合规装备。其事故系因“雪板卡雪道边缘加之撞防护栏”所致此属于“休闲娱乐类风险”,而合同中所罗列的“高风险运动”,实际所指乃“无专业防护、高难度、非正规场地的极限运动”,例如野雪穿越、跳台滑雪,这二者的风险等级全然不同。
把“初级道休闲滑雪”和“极限滑雪”相提并论,好像是为了扩大免责范围,不过这种做法不符合保险“保障合理风险”的基本原则。
第二点是“滑雪场的安全保障责任”:正规的滑雪场会给不同的雪道划分难度等级、配备防护设施、还有急救人员,这样就降低了滑雪的风险。
刘先生发生事故后,滑雪场出具一份《事故证明》,明确表示“雪道的维护符合相关规范,防护栏的设置同样符合规范”,并指出事故原因是“个人操作失误所导致的意外情况”,并非“高风险运动本身所固有的风险”,按常理这种情况应属于意外险的保障范围之内。
如果保险公司不重视滑雪场的安全保障措施,都把滑雪当成高风险活动,那正规雪场的安全准则还有什么用?
我们为刘先生做了两件重要之事:其一收集滑雪场初级道缆车车票、教练服务记录,用以证明“事故发生在低风险场景”;其二向保险公司出具法律意见,清晰表明“免责条款未提醒说明、未辨别滑雪场景,属于无效条款,刘先生的情况符合意外保障范围,最终保险公司认理赔主张,同意全额赔付8万元医疗费。
参与雪上运动的爱好者买意外险时,得确认保障范围包不包括滑雪项目,还要让业务员分清休闲滑雪和专业滑雪,同时看看免责条款有没有明显提示。要是碰到保险公司拒赔,不要马上接受,得先检查相关条款有没有履行提示和说明义务,然后判断自己的滑雪是不是低风险的休闲类型,通过专业法律分析,能识别保险公司用“笼统免责”来推卸责任的情况,保障自己合法权益,不让该得的保障没了。
简单来说,滑雪意外险中那些没有明确提示说明的模糊免责条款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法院会根据“雪道的等级、场地是否合规、运动的具体类型”等因素来对风险进行判定;理赔的关键在于判断条款是否有效,以及具体的滑雪场景,需要用证据来反驳那种“一概而论”的高风险认定方式。
类似案例
不过不是所有“滑雪受伤”的案子保险公司都会败诉,我之前在判决文书网上接触到过一个例子,结果和刘先生那案子完全不一样。
被保险人赵先生于网上购买意外险时,投保界面弹出“高风险运动免责”弹窗以红色加粗字体罗列“滑雪包含休闲滑雪)、野雪穿越”等项目且设有“强制阅读10秒钟”,需读完方可点击“已知晓并同意”按钮。赵先生点击确认后,于未开发野雪区域脱去雪板滑行,后因雪下藏有岩石而摔伤。
申请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说“在野雪滑雪是免责的,而且已经提醒过了”,不给赔。最后法院认可了保险公司。
两个案件的关键不同,就在于“对免责条款的提示说明程度”,还有“滑雪场景的风险等级。
刘先生的案子为“条款没提示、场景是正规初级道”,赵先生的案子是“条款强制提示、场景是高风险野雪”。这也表明,法律既会维护消费者的合理权益,也会尊重“明确提示且是高风险场景”的免责约定,关键在于保险公司是否尽到义务,以及消费者是否有做超出保障范围的高风险行为。
结语
冰雪旅游颇具乐趣,可别因“意外险失灵”而败了兴致,很多时候,保险公司以“滑雪免责”来拒赔并非真的“滑雪就不赔”,而是条款表述不清、提示未到位,还妄图借模糊之辞少花钱,对于滑雪爱好者而言,一份可靠的意外险,不只是雪道上的保障,更是能让人安心享受冰雪的依托。
如果你遇到类似的情况,滑雪时受了伤,保险公司却以“高风险运动”为由拒绝赔付,不确定自己买的意外险是否涵盖滑雪。手里虽然有证据,却不知道该怎么用。别着急,何帆律师可以帮你分析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是否站得住脚。教你收集像缆车票、教练记录这类能说明你在正规雪场、且处于低风险区域的证据。还能陪你一起逐条梳理保险条款,找到可以用来反驳的关键点。
每次在雪场滑雪,都应该有安心的保障,如果你现在正为滑雪意外险理赔发愁,欢迎私信咨询,把你的情况告诉我们,我们会凭借专业帮你把“应获得的保障”拿回来让你能舒心享受冰雪,不用再为“意外”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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