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看到一男孩校内因不明原因身亡,其他学生家长用面包车把转运车堵住的事情。在网上找了找,目前的信息只能靠东凑西凑,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方,多如牛毛。
河南新蔡县清华园高级中学,有家属反映其孩子在校期间因不明原因身亡,然后校方不知道通过什么方式什么理由,联系了救护车要把遗体转运出学校,被其他学生的家长开货车堵在了校门口。
我昨天是刷到过一个视频,货车堵住救护车,有人喊“小孩死了家长没来,你就开始往外拉了?叫家长看见小孩再说”,但是没有其他信息,我也看不懂。今天的爆料陆续变多,却开始让人感到荒唐。
太多的东西没法说,我提几个最基础的问题。
1,这件事的程序是不是有问题?
任何正常的死亡处置流程中,尤其是未成年人、校内死亡,首先要做的肯定是“保护现场”,然后第一时间通知家属,再是报警,再是医疗和司法确认,最终在家属在场后进行其他后续处置。
可现在我们看到的是什么?家属别说看到遗体,甚至都还没到学校,学校就联系殡仪馆,准备转运遗体了。
这明显不符合程序吧?
也所以,如果没有需要隐瞒的东西,为什么急着“把人拉走”?
2,如果上述报道中的信息没有出纰漏,那么未经公安允许擅自转移遗体,等同于破坏关键证据链,给警方制造麻烦。
身体痕迹;受伤情况;死亡时间判断;是否存在外力、他杀或管理疏失……我反正不信,速度能快到家属还没来,一系列调查已经全部完成。这很扯。
3,侵权,家属的知情权与最后确认权。
一个常识,也是一个法律底线:家属是第一顺位知情人,而不是“事后通知对象”。
也就是说,无论死亡原因是什么,是不是意外,还是校园霸凌,校方都无权代替家属作出遗体处置决定,更别说在家属未到场前“安排后事”了。
目前报道里学校的做法,毫无疑问也是对家属心理与尊严的二次伤害。
4,最后一个看不懂的地方,校方是不是搞错了角色定位?学校应该是没有处理死亡事务的权力吧?
或者说,谁给学校授权了?
学校的法定职责是:教育管理和校内安全保障。在发生事故后,学校唯一有权力去做的,只有配合调查。
可新闻里学校这种越俎代庖的去处理死亡事件的行为举动,明显越过了它不该触碰的边界。
目前,最新消息是当地教育发的通报,而不是警方。其称:公安机关第一时间介入,初步调查,已经排除刑事案件。
有的读者可能会疑问,上面的媒体报道中不是提到了“胸口有钉子大小的洞”、“嘴角流血”吗?通报又说初步排除刑案,是否矛盾?
这我肯定不知道,因为这份通报太简陋了,它并没有说明问题,它只告知他们得出的结论。
所以鬼知道矛不矛盾?万一说“钉子大小的洞”是心肺复苏留下的穿刺痕迹呢,说是医疗抢救操作过程中的穿刺、注射呢?嘴角的血,也可能说是窒息或急性疾病、跌倒磕碰、剧烈抽搐等等,甚至可能是“家属看错了”?
总之,通报是简单,我们看到的只有结论。或许,详细的通报后续会由警方发布。
但校方前期不合理的行为举动,是否真实?如果真实,理由是什么?这同样该给出解释,包括追究责任。
否则遇到这种特殊情况,谁都敢在警察到来之前胡搞瞎搞破坏现场以及证据了。那万一破坏现场的是凶手,怎么办?
就这样。。反正在我看来,死亡面前,任何试图抢先一步的“处理”,都会让人怀疑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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