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信网 责编:李源菁 2026-01-09 14:46:30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伊美尔官网(来源:网络截图)

信网1月9日讯 近日,北京新时代伊美尔幸福医学美容专科医院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历的违法行为,被警告并罚款15000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新时代伊美尔幸福医学美容专科医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历,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规定,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北京新时代伊美尔幸福医学美容专科医院有限公司处以警告并罚款15000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北京新时代伊美尔幸福医学美容专科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法定代表人为王亚琴,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号A座一层102号、二层202号、三层302号、四层403号。该公司由京伊美尔医疗科技集团股份公司全资持股。

据伊美尔官网,伊美尔一家是私立医疗美容机构连锁集团,目前在北京、上海、天津、西安等地均开设医疗美容医院。(信网记者)

[来源:信网 编辑:李源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