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胃镜检查的建议,将60岁的宋女士推向了心脏手术台,最终她因医院多个环节的失守,再也没能醒来。
2025年12月9日,江苏省医学会一纸鉴定,将这起悲剧定性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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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60岁的宋女士因胃部不适,走进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消化内科。

她本只想做个普通胃镜检查,却在门诊得知,因有心悸病史且正在服药,无法进行全麻

医生告诉她,必须先到心血管内科做一个名为“心脏电生理检查及射频消融术”的微创手术,解决心悸问题,否则未来任何需要全麻的治疗都无法进行。

“我们劝她尽量不要做手术,毕竟没有到必须手术治疗的程度。”宋女士的女儿李女士说,家人曾咨询过北京的权威专家,专家结合检查结果判断药物控制即可,没有手术必要

但在“不做手术后续治疗无法打全麻”的反复提醒下,宋女士最终“过不去心里的坎”,同意了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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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胃病看出个致命的心脏手术

2025年4月29日,宋女士接受了手术。这种手术通常通过血管将细导管送至心脏,释放射频电流消除“病灶”,属于创伤较小的介入治疗。

然而手术记录显示,医生在宋女士心脏的左冠窦区域进行消融时,她突发呼吸心跳骤停。

经过近两小时抢救,宋女士仍无自主呼吸和心跳,于当晚19时26分被宣布临床死亡。尸检报告指出,死因为“心脏射频消融术术中出现急性左冠状动脉损伤、心脏骤停”。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事故发生后,南通市和江苏省两级医学会分别出具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鉴定结论一致: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关键过失在于,左冠窦区域紧邻左冠状动脉主干开口,属冠脉损伤高风险区。医学常规要求在此消融前,必须进行选择性冠状动脉造影,以明确消融靶点与动脉开口的安全距离。

但本次手术中,医生未进行这一关键检查,也未告知患者家属相关风险。消融产生的热能可能直接损伤左冠状动脉主干,导致其急性闭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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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丢失与手术未审批

家属对手术必要性提出质疑。李女士表示,医院为证明手术指征,提供了一份“外院查动态心电图提示频发室早(3w+)”的报告。

但家属和有关部门查阅了南通市所有医疗机构,均未找到这份报告。江苏省医学会鉴定书确认了这一事实,并指出病历书写存在不规范之处。

调查还发现,射频消融术属于江苏省限制类医疗技术,但该院心内科未执行手术审批制度。电子病历系统后台显示,手术审批时使用的“郑某”账号实际由他人操作,而当时郑某本人正在门诊接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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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立案调查

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已对宋女士家属报警的医疗事故一案立案调查。2026年1月8日,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院方正与家属、卫健部门沟通赔偿和后续处理问题

但李女士表示,医院至今未给出明确说法,她对鉴定中的一些细节仍有不同意见,正考虑向中华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

这场从胃病门诊开始的悲剧,以心脏手术台上的死亡告终。两级医疗事故鉴定书揭示了医院在手术操作、风险告知、病历规范及审批制度上的多重失守。

患者的死亡,与医方的医疗过失行为有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