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杨璐

近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力争到2035年,将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进一步夯实“齐鲁粮仓”根基。

《实施方案》明确建设标准。以“一平”(田块平整)、“两通”(通水通路)、“三提升”(提升地力、产量、效益)为基本标准,统筹开展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治理,将建设重点放在田内,分区分类合理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新建项目优先开展田块整治,合理调整农田地表坡降,配套建设田间灌排工程和电力工程,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完善现代化耕作条件,提升农田防灾减灾能力和机械化耕作水平。改造提升项目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配套完善田间设施,重点补齐防洪排涝抗灾基础设施短板。统筹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绿色种养、增施有机肥、测土配方施肥等方式改良培肥土壤,因地制宜实施农田防护林网建设,提升农田保水保土保肥能力。

在建设布局方面,以平原地区、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以及粮食产量高和增产潜力大地区为重点,实施区域化整体布局高标准农田建设,可不局限于永久基本农田。严格限制在生态脆弱区、沿海内陆滩涂等区域,禁止在25度以上坡耕地、严格管控类耕地、生态保护红线(红线内与保护对象共生的连片耕地除外)、退耕还湖区域等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依据地形地貌、气候条件、土壤类型等,将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分为5个区域。黄泛平原区包括德州、聊城、菏泽等市,重点完善农田灌排设施,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加强农田防护工程建设;山前冲积平原区包括济南、淄博、枣庄、潍坊、济宁等市,重点发展节水灌溉工程,加强耕地质量保护提升,提高田间道路通达率;黄河三角洲区包括东营、滨州等市,重点加强灌排结合,开展盐碱耕地治理,改善机械化作业条件;胶东半岛丘陵区包括青岛、烟台、威海等市,重点加强灌溉水源工程建设,改造水平梯田,硬化贯通田间道路;泰沂低山丘陵区包括泰安、日照、临沂等市,重点突出田间设施现代化配套升级,加强土壤改良培肥,开展水土保持治理。

《实施方案》从建立项目机制、优化前期工作、加强质量管控、规范验收移交、保障资金投入、强化运营管护、严格利用保护、配套水源建设等方面明确了工作重点。

其中,《实施方案》要求严格利用保护。依法依规开展永久基本农田补划调整,对不符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立项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暂缓开展建设。结合国土空间规划评估调整,依法将不符合划定要求的地块调出永久基本农田。落实高标准农田特殊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对因灾损毁高标准农田的,由县级政府统筹落实修复或补建。对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由县级政府统筹落实高标准农田占补平衡。因高标准农田配套建设需少量占用耕地的,建成后的农田基础设施用地面积原则上不突破项目区原有农田基础设施实际用地面积和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面积之和,确保项目区内耕地有效面积不减少,确需少量减少的,由县级政府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要组织编制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方案,并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加强农田后续培肥,防止地力下降。

《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全省高标准农田建管运一体化平台,实现全流程数字化管理、可视化调度、可追溯记录,完善建设管理全周期责任倒查和终身追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