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交通运输部门坚持有诉必查、一案双查,持续加大出租汽车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出租汽车驾驶员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出租汽车营运秩序,切实保障乘客权益。现公布5起典型案例,旨在以案释法、警钟长鸣,提醒广大出租汽车驾驶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案例一:2026年1月6日,吉AY3830出租汽车驾驶员杨*伟主动揽客,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吊销杨*伟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案例二:2026年1月6日,吉AY6411出租汽车驾驶员苏*和主动揽客,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吊销苏*和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案例三:2026年1月4日,吉AY0146出租汽车驾驶员王*军拒载,依据《长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对王*军罚款500元,扣除服务质量信誉考核15分。所属企业长春大众卓越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对王*军做出带车学习3天的处理,学习期间驾驶员和车辆不得参加营运。
案例四:2025年12月31日,吉A DB9 ( 参数 丨 图片 )576出租汽车驾驶员宁*新绕道行驶,依据《长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对宁*新罚款500元,扣除服务质量信誉考核15分。所属企业吉林省华阳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对宁*新做出带车学习3天的处理,学习期间驾驶员和车辆不得参加营运。
案例五:2025年12月26日,吉AY0818出租汽车驾驶员宋*志绕道行驶,依据《长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对宋*志罚款1500元,扣除服务质量信誉考核15分。所属企业长春 乐风 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对宋*志做出带车学习5天的处理,学习期间驾驶员和车辆不得参加营运。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