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治理不能缺少医疗事故的行政刑事追责。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生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患者因胃病就诊后被实施心脏射频消融术,术中出现急性左冠状动脉损伤致死。江苏省医学会鉴定确认医方存在过失,公安机关已立案调查,涉嫌医疗事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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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层面:手术中未尽谨慎注意义务,热能损伤左冠状动脉主干,导致急性闭塞。
管理漏洞:医院未执行限制类医疗技术审批制度,病历中关键检查结果真实性存疑,外院动态心电图依据无法核实。
知情同意缺陷:家属反映未获充分风险告知,且经咨询专家认为无手术必要,药物即可控制病情。
刑事追责可能: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叠加明显违规行为,符合医疗事故罪构成要件,需追究严重不负责任情形下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