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桦甸法院将持续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把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审理全过程,以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化解矛盾纠纷,用温情司法守护群众权益,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让司法温度直抵民心。

近日,桦甸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既依法维护了伤者的合法权益,又充分考量困难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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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石某骑行时与步行的赵某发生碰撞,造成赵某受伤住院。经交警部门认定,石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后赵某诉至法院,要求石某赔偿损失1万元。案件受理后,法官了解到石某年近七旬,无固定经济来源,日常仅靠零工补贴家用,家庭经济条件十分拮据,得知需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后,石某内心焦灼不已,多次向法官表示确无能力支付全部费用,恳请法院协调解决。秉持“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理念,为妥善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办案法官主动担当作为,一方面耐心安抚石某情绪,告知其积极协商的解决路径;另一方面主动联系赵某,细致说明石某的家庭实际情况,结合案情耐心讲解法律规定,同时劝导赵某换位思考,秉持互谅互让、体恤包容的态度化解纠纷。赵某听后表示理解,主动表示愿意减免部分赔偿款,为纠纷化解留出空间。

随后,法官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沟通,逐一细化赔偿金额、支付方式等事宜,耐心释法明理、疏导调和,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签订后,石某当场一次性赔付赵某部分经济损失,赵某自愿放弃剩余赔偿诉求,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丁美佳

图片来源 桦甸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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