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患先天性心脏病的杨女士坚持生下了一名女婴,可婴儿左手三指并指、右脚拇指先天无指甲。而2006年5月,婆婆以"带回老家抚养"为名,伙同儿子把孩子丢弃在小巷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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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时过20年,再想寻回,无异于是大海捞针。
作为母亲,一直想找回属于自己的孩子,有这份心,很能理解,毕竟十月怀胎,体会到为人父母的不容易,再苦再累,孩子终究是自己的。
既然选择了生下她,那就对她负责到底,哪怕她存在这些问题,可在母亲看来,这些都不是问题。
可是却被狠心的婆婆和丈夫抛弃在街头巷尾中,说句不好听的,就这个身体的情况,还是女婴,如果是被路人捡回去领养了,或许会善待,最怕的是遇到其他特殊情况。
可是全程参与遗弃的父亲,现在却惺惺作态,落下了鳄鱼的眼泪,说当时受到重男轻女的思想和经济压力的影响,被迫选择了遗弃,自己现在也是痛心疾首,后悔不已,看看这是人说的话吗?
没有一点父亲的责任担当,经济困难差,那就努力赚钱,这事不就解决了?
但是重男轻女?那纯粹是你自己的想法落后,没有独立思考能力,听风便是雨。
纯粹是为了找一个借口,一个台阶,从而让自己心里舒服一些,心安理得一点。
但是我想说,如果这女婴还在世,如今也20了,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里,我倒是希望这一辈子也不要让他们找到,破坏了如今来之不易的生活,哪怕过得差,在最艰难的时间里有了生活的依靠,得以继续存活于世,也是另一种生活。
养育之恩大于生育之恩,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心中有那一份感恩的心。
可要是最后不幸不在人世了,那就让她亲生父亲这辈子都生活在愧疚的阴影之下,孤独终生,这就是对他的惩罚。
所以,还是不要再找了,只是最后可怜了这位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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